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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密信(2/3)
手握着,朝着窗边走去。
就在冷清悠准备伸出手推开窗户的时候,方才的敲击声突然消失了。
窗外一阵疾风“砰”的一声将窗户吹开,灯罩中的烛火也随之熄灭。陷入黑暗中的冷清悠立刻握着匕首,摸黑退到墙角。
“飞凌见过大小姐。”
黑暗中,一道黑影在窗外一闪而过,再眨眼,那黑影已经无声的单膝跪在冷清悠跟前。
“你认识我?”
话一出口,黑暗中的那个黑影似乎僵硬了一下,片刻又恢复平常。
“属下是冷家庄的暗卫。”
暗卫?
“你……你是冷家的人?那我哥哥现在何处?你可知晓?”
屋里太暗,冷清悠看不清对方的脸,只觉得那人的声音冰冷如器皿,毫无起伏。
“少爷几日前带着天鹰进了浮云岭,至今没有消息传出。只是临行前吩咐属下,若是见到大小姐,可暗中保护。”
“那你此刻现身又是何意?”
“属下收到一封书信,信封上指名让大小姐亲启。事出突然,属下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冷家庄的暗卫,若是没有主子的命令,不能轻易出现在世人面前露面。
掏出身上的书信,飞凌双手捧举恭敬的递给冷清悠。
“属下检查过,信封很干净,没有做过手脚。”
见冷清悠接过信,飞凌立刻出声告退。身形一晃,地上的黑影已经消失。敞开的窗户重新被关上,熄灭的烛火也再次被点燃。
飞凌?暗卫?
对方是哥哥的暗卫,可她怎么觉得以前好像见过。那人给她的感觉,很熟悉。
对了,她想起来了。
作为一庄之主,哥哥身边自然不缺护卫。但爹爹当年还是为他挑选了两个暗卫。一个是天鹰,一个是飞凌。
但相比于自小与哥哥寸步不离的天鹰,飞凌更该算作她的半个暗卫。因为哥哥时常出远门,一年里大半的日子,庄上都只有她一个人。哥哥自然不放心,便把飞凌留给她。一是保护,二是陪同。
飞凌虽然经常冷着一张脸,也不爱说话。可却是整个冷家庄,除了哥哥以外对她最好的人。至少,她趁着哥哥不在,偷偷溜出去干的一些事,就没见飞凌去打过小报告。
比如,哥哥明令禁止的几件事:不准吃鸭脖子。因为她肠胃脆弱,比不得常人,可就爱让小桃儿偷偷去买,还要最辣的那种才够味儿。几次痛得死去活来之后,哥哥狠下心命令庄上的人杜绝一切与鸭子有关的食物。
不准玩水。原因很简单,她是旱鸭子。说起来,她现在水性极佳,还是托了大师兄的福。
谷里的日子很无趣,某人为了找乐子,屡次将她扔进水里,就为了听她喊几声“救命”。次数多了,就是个泥人也有脾气。死撑着一口气自己爬回岸边,就是溺死也不求助岸上的那个“变态”。
可她错了,错在太单蠢。
在那人的大脑里,没有最变态,只有更变态。在见她能用难看的狗爬式爬回岸边后,那人显然对现状不满意。
于是,水里开始多出某种滑溜溜,冰凉凉的东西。多亏了那几条水蛇,她从此告别了“旱鸭子”,走上了“会水高手”之列。
五年没见,他身上的气息,似乎又冷了几分。
在桌边坐下,冷清悠将书信摊放在桌上,没有着急着打开。这封信确实如飞凌所说,很干净。
白色的信封上,除了那几个墨黑大字,再没有其他。描摹在上面刚劲有力,力透纸背的墨字,冷清悠忍不住赞了一句:“好字”。
撕开封口,里面只有薄薄的一页纸。洋洋洒洒的几行字,行文如流水,落笔如云烟,只是在一眼扫完书信上的内容后。方才的欣赏与赞美已然荡然无存。
信上的内容很简单。冷清霄在“暗夜”手中,若想要他活命,十五日后带着龙吟珠与凤鸣珠上浮云岭,届时一手交人,一手换物。
落笔,一个“暗”字。
盯着手中的书信,冷清悠心中燃起的激愤与怒火,让她恨不得杀回去,将那个鬼地方一把火烧尽。条件反射的就要站起身,去隔壁屋找大师兄。却在瞥见手上的信件时,又重新坐回凳子上。
之前,她还在暗自庆幸终于逃出了“暗夜”的手掌心,现在看来,自打他们离开浮云岭,这一路上没有一刻不在“暗夜”的监视里。
在浮云岭时,大师兄为了救她险些遇险,当时危急万分的情景她还历历在目。所幸最后,安然无恙的回来了。不然,她这辈子都无法安心。
所以这次无论如何,她都不能将大师兄牵扯进来。这是她的事,是冷家庄的事。不就是要两颗珠子吗?她冷清悠银子没一个,珠子倒是有一堆。就是不知,要哪个尺寸的。
隔天一早。顶着两个熊猫眼,一夜没睡好的冷清悠与尘逸用完早饭,准备好干粮和水,便各骑着一匹马出了小镇。
端坐在马背上,少有骑马的冷清悠显然有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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