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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火种(1/2)
第九十四章 火种
在警卫团的驻地里,整整一个下午,刘肇基、张煌言、阎尔梅等人他们可算是过足了枪瘾,打出子弹的数量,让宋应星看了直心疼。
对于这支步枪,几个人经过实际操作,除了赞叹,还是赞叹,似乎已经找不到什么更加新鲜的词汇来形容了。
几个人比来比去,出人意料的是,射击成绩最好的居然是阎尔梅,倒是让武将出身的刘肇基,以及兵部出身的张煌言有些惭愧。
也许是兴奋的过头了,阎尔梅走到太子身前,居然吵着要和李国庆比枪法,对太子发出挑战,李国庆心说,你不是欺负人嘛。
李国庆与枪站在一起,发现真的没有枪高,可也毫不含糊,自己扛着枪走上了靶场。这一举动,引来全体将士的注目,给予了齐刷刷的掌声。
倒不是给与太子鼓励,主要是新的卡通形象诞生了:瘦不拉几的比枪还矮的个子,扛着一支沉重的步枪,有些晃里晃荡,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
穿越前的李国庆好歹也是经常能够打枪的,一连串的动作极为熟练。瞄准之后,轻轻扣动扳机,就听“啪”的一声脆响,恶魔太子被火药熏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只顾得瞄准了,忘记了现在的枪,使用的火药是冒烟的,把李国庆熏得直咳嗽。好在后坐力不大,十发子弹后,成绩已经超过了阎尔梅。
对于太子的射击成绩超过阎尔梅,大伙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在大家的印象里,恶魔太子,已经是无所不能的代表,要是成绩超不过阎尔梅,那才叫新鲜事儿呢。
刘肇基抚摸着步枪,在辽东与清军作战的场面一幅幅出现在眼前,一个个兄弟在面前倒了下去。当时要是有这么一支步枪,那些兄弟就有可能今天和他站在一起。
然而今天是高兴的日子,揉了揉眼睛,想偷偷的将枪藏在长袍内,刚刚行动,就被姚启圣安排的人发现了。
几个老家伙对新式枪支念念不忘,要不是姚启圣看得紧,就这几支步枪,非得被一个个位高权重的老家伙们偷偷顺走。
天色逐渐暗下来,天边的红晕也慢慢消失,被一层朦胧的颜色笼罩着,月亮伴随着红烧肉的香气,一点一点的爬上了天空。
渐渐的透出她的脸庞,开始很淡的颜色,淡淡的形状,慢慢的升到天际,变成更加炫目的形状和颜色。李国庆侧头仰望圆圆的月亮,高高悬挂于深邃的苍穹。
有凝重的云块,漂浮在月亮周围,犹如远方在游子,写满相思的泪滴。那泯灭不了思念的素光,何以寄托心中那沾湿的云彩。
这是李国庆穿越后的第一个中秋,望着校场内一堆堆的篝火,不禁黯然神伤。有对后世亲人的思念,也有对眼前景象的无奈。
这时候应景儿的,应该是在篝火上,架着一只只的烤的金黄流油的肥羊,一群年轻人围着篝火载歌载舞,伴着一曲曲悠扬的歌声,放纵、开心、欢笑。
或是一家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其乐融融,觥筹交错的吃着大餐。最次,也要在电视机前,看一次中秋晚会。
然而大明太穷了,用大饼代替月饼,每一个班再分得一盆儿红烧肉,已经是李国庆尽了最大的所能。不是李国庆没钱,而是有钱也没地方买去。
然而警卫团的战士们却是心满意足。在大明,一般的百姓,要是能吃上一顿流油的红烧肉,绝对是比过年娶媳妇还幸福的事情。
早知道,应该让阎尔梅他们准备一台中秋晚会,让将士们一起热闹热闹。大过节的,总不能冷冷清清,对着月亮只吃红烧肉吧。
想起后世连队拉歌的情景,于是李国庆对着姚启圣说道:
“姚启圣,以连为单位,让他们拉歌。”喊了半天,只见姚启圣愣愣的站在那里,半天才问道:“殿下,什么是拉歌?”
李国庆这才想起,拉歌这个行为,在后世的部队里随从可见,习以为常。可的确不在三大条令里,现在的人肯定不明白,赶紧给姚启圣解释了一下。
姚启圣为难了,说道:“殿下,没什么歌曲可以唱,你要是让他们唱,可能只会什么小曲儿,小调一些不入流的东西。还不是一起唱。”
李国庆道:“没关系,肉也吃了,酒也喝了,让他们使劲的嚎,你跟他们说,只要本王满意了,今天夜里肯定不会紧急集和。”
命令传达下去,李国庆算是知道什么叫高手在民间了。一声令下之后,唱歌的没几个,翻跟头耍把式的倒是一个接着一个。还居然还有人会魔术,引来一片片的叫好声。
偶尔倒是有几个唱歌的,可唱的那叫一个难听,还都是哥呀、妹呀什么的,李国庆倒是不反对唱哥呀、妹呀的,可是唱的这么直白就不太好了。
这倒是让李国庆想起来白居易的那句: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看来后世传唱的那些脍炙人口的民歌,肯定是经过艺术加工的。
仇姐倒是不含糊,虽然戴着面纱,嗓音却是清脆嘹亮,唱了一首家乡的花鼓调,热热闹闹的赢得了一阵阵的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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