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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作案手法推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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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在进来的时候,应该只有一身衣服才对。
女士会带包进来,但是一般将包放到前台,等到需要的时候才去取用。
在这种所谓的上流宴会,没有人会拿着包到处乱逛,否则会很打眼。
而且相比起来,今天到场的女性不算多,相当一部分人穿着的都是很简单的裙装,随身携带凶器和其他作案工具的难度更大。
如果是男性,一般穿的都是正装,想要藏枪倒是会比较容易一点。
可是还是回到那个问题,他(她)是怎样规避火药停留在身上的呢?
如果直接开枪,起码袖口一定会沾到火药的,在那种环境下,凶手连开数枪,前几枪都命中的水管。如果不做防护,身上肯定也很难避免留下火药。
但是这个凶手,他很自信。
他坚信自己不会被测出来。
一定是利用了什么东西阻绝了火药到他身上的传播途径。
也许手套能起到作用,也比较好带进来,但是身上呢?
黄子珩观察现场所有可以做遮挡物的东西。因为如果凶手没有办法携带遮挡物,那么就很有可能是就地取材。
餐布、窗帘、毛巾……
黄子珩一路走过去,将这些一个个否定掉。
最后,他走到了门口。
雨伞架上只放了一把松松垮垮的透明雨伞。
今天是大晴天。
黄子珩用戴手套的右手将雨伞抽出。
伴随着比较沉闷的一声响,雨伞瞬间弹开,展露出伞布上的一个大洞。
看来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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