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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8 章(1/2)
篇:一五七页)。”
“据说他们两人是被挟持到青狼城。这么说来,他们可能是被关在这间拷问室?”
“罗兰德律师的日记里确实是记载事件是发生在青狼城。”兰子指出这点,“不知为何,日记里的青狼城城主,并非是我们熟知的里宾多普伯爵。”
修培亚老先生点头,“所以等罗兰德律师目击迪曼的无头尸体后,尸体便被凶手藏到某处。不过也许就像黎人所言,尸体其实一直都在这里,只是罗兰德律师在睡梦中被移送到另一座青狼城。”
“我倒认为迪曼的尸体也有可能被移往别处。”
“移到哪里?”
“若说是银狼城,会很惊讶吗?”
“什么?”
这是什么论调!我们都没人这么想过。
只见兰子嫣然一笑,“关于这点,我自会详细说明我的推理。不过现在不是得专心思考兰斯曼的密室杀人事件吗?”
“啊、嗯。”
不管是修培亚老先生还是我,都已习惯兰子反复无常的个性,所以有时虽然想延续之前的话题,却赶不上她的思考速度。
鲁登多夫主任站在兰斯曼陈尸的单人牢房前,兰子面向他说:“主任,您察觉到这间密室犯罪有什么不可思议之处吗?”
德国警官被她这么一问,摸着山羊胡,用低沉的嗓音回答,“什么也没想到。若罗兰德律师的日记属实,外面的人是不可能杀死关在单人牢房里的人,因为无论天花板、墙壁还是地板,都没有被动过手脚,而唯一的一扇门也锁得牢牢的。”说完后,他转身,敲了敲身后那扇十分厚实的小门。
那扇门和其他房间一样,都是牢实的木门,上面有个嵌着三根铁棒的监视窗,下方则是送餐的小窗口,两处开口都仅容手腕穿过。门外的方形木闩已锁上、另外,环状的把手旁还有一个箱形古锁。
门铰链与支撑门板的零件位于房间内侧,不用工具的话,是绝对无法破坏、拆卸。兰斯曼是徒手被关进去,所以不可能将门破坏。相对的,房外的凶手也因为门上了锁,而无法对内侧的门铰链动手脚。
兰子拨了拨刘海,用美丽闪亮的眼睛注视着鲁登多夫主任,“的确如此,主任,这就是最重要的问题点。这间密室犯罪并没有任何稀奇的特征。被害者被囚禁于房内,而门还从外面锁上。此外,开锁的钥匙一直在不是凶手的第三者身上、凶手犯案时绝对不可能使用到。所以这可说是非常少见、难以破解的谜题。”
“钥匙在萨鲁蒙警官身上吧?门闩用锁固定后,再用他行李箱上的挂锁,或什么之类的东西锁上。此外也没有备份钥匙。”
“嗯。一般密室杀人的情况是房内上锁,不止房内的人无法出来,外面的人也无法进入。可是,这次的房间不论是不是由外面锁上,若没有钥匙,任何人是无法进入的。”
当然,外面上锁的第一要件就是不让里面的被害者逃出。
鲁登多夫主任双手交臂,“单纯的思考,凶手可能是趁萨鲁蒙警官不注意时,偷走由他所保管的钥匙,开门杀死兰斯曼,然后用刀将尸体分尸,犯案完后再归还钥匙。”
“不过罗兰德律师曾做过好几次检讨,他认为并无此可能。”
“所以才不明白啊!根本极端不合理,不是吗?”面对兰子所言,鲁登多夫主任只能苦着一张脸。
“不如试着整理一下整起事件,如何?”我掏出记事本说,“事情发展大致如下……”
◎被害者兰斯曼,是在去年的六月十二日星期五早上被萨鲁蒙警官关进单人牢房(法国篇:四〇九页)。
◎门锁为萨鲁蒙警官所有。他也随身带着钥匙。
◎一起搜寻失踪的夏利斯夫人的罗兰德律师和萨鲁蒙警官,确定当天傍晚兰斯曼还活着(法国篇:四一九页)。
◎同日夜晚,罗兰德律师告诉兰斯曼,夏利斯夫人的死讯。
◎六月十三日早上,罗兰德律师与施莱谢尔伯爵、女佣葛尔妲发现兰斯曼惨死在牢房内。
◎门锁等没有任何异常,钥匙也在萨鲁蒙警官身上。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牢房的门是锁着的,里面除了兰斯曼的尸体外,只有一把被认为是凶器的大刀。附带一提,这把刀像蒙古人使用的那种很夸张的宽刃阔刀,像杯把的刀柄是无法穿过监视窗,但应该可通过送餐小窗户。
“兰斯曼的双脚从膝盖处遭到切除,左手是从手肘,右手则从手腕。被切除的部分全装在大银盘,像贡品般地放在门前。此外,并未发现他的头部,研判应是被凶手带走。不过凶手为何要带走其头部?”
“一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不让被害者的身份被识破。”修培亚老先生说明这项疑点。
“就是啊。”
修培亚老先生的手抵着他尖细的下巴,“有像是戒指之类可确认尸体为兰斯曼的证物吗?”
“有。尸体的左手上的戒指被认为是兰斯曼的(法国篇:四八八页)。此外,罗兰德律师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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