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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1/2)
一天的军训完后,若锦洗完澡先睡了40分钟,然后jīng神奕奕地去教室。
看到姬洛凌的时候,她惊讶地瞪大眼。只见他穿了一件黑色的tee,手上拿了把红白两色的电吉他。见她来了,帅气地丢出一个和弦,好像在说“嘿!”
若锦激动了——从来不知道他还会这个啊!难道前世没机会?不会啊……
两人合作,伴奏更出彩了,与若锦喜欢的枪花风格更为接近,而不再单调。没想到姬洛凌技术不俗,还能来一长段solo。若锦拍板要让他在中间来这么一段。姬洛凌笑着看她,长睫深处波光粼粼——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宠溺”的眼神?
若锦激灵过后,苦恼了——这么优秀的吉他手,会使她的声音黯然失色吧?而且,她似乎不用自己弹她的木吉他了!
不过她倒是多虑了,姬洛凌很会把握度,只在她唱的间歇尽力表现,而给她伴奏时只是轻轻拨出旋律。
这晚,若锦兴奋得差点睡不着。
当她再次翻身时,收到一条来自艾迪的短信:e-on-baby,来跟我分享下恋爱经验~”
第二十二章军训轰动
接下来的两天,大家也都是中规中矩地每天上午下午两次训练,其中一个晚上被突击检查内务。大家也早有准备,军训期间用品都是学校统一发的,自己带的可爱的水杯之类都藏在柜子里。因此一眼望去,各人chuáng铺都是统一的绿色格子花纹,卫生间里是手柄方向都统一的搪瓷大牙刷杯和红色大脚盆。
连续两日,一班的几个女生,尤其是杨洋,秦爱伦,沈怡文等几人的主旋律文章都写得很好,宁宇,全烨几人也抓拍了一些或搞笑或激动人心的军训镜头,由姬洛凌jiāo给自家每日来送粥汤的阿姨带出去洗印好。
周三晚上,姬洛凌,杨阳,宁宇,全烨他们寝室四人连同若锦寝室四人,加上封晓航,赶了几个小时,终于把黑板报搞定了。正中央是陈俊彦的手笔,huáng绿渐变色的四个花体隶书大字“迷彩日志”,四角是她亲自画上的欧式建筑花纹,而整个版面则大致分为五块,错落有致地写着几篇短文,间隔处贴着几张热情洋溢的照片。军训的板报再有创意也不能太出格,做成这样他们也算是尽力了,设计倒是其次,但整体gān净整洁,字体漂亮,一眼望去倒是赏心悦目。
写字的三人中,封晓航的字是那种最常见的硬笔书法,气势果决凌厉,笔画老练。杨阳的字看着却颇为秀气,一看就是练过毛笔字的写法,有些是繁体。但这两人的字其实结构形状笔画等都颇为相似,只是封晓航显然性格更为qiáng势,字也更大,因而看上去很不一样。
但若锦的字体却明显与两人都不同,整体看上去温和写意,细节处比如有弯折的地方很是婉转随性,且竖排的两字之间更多连笔,气质更为惬意自然。要练成沈尹默这样的字体,与个人的性格很有关系,若是为人倔qiáng,个性qiáng的人,是练不好的。而小孩子很少有能写得好的。杨阳一眼就看出这是沈体,当即赞叹:“苏若锦,你居然能把沈老的字写得这么得其真意!小小年纪不得了哇!我甘拜下风,甘拜下风!”
姬洛凌在旁靠着课桌,两手撑开抵着桌面,双脚jiāo叠,人微微前倾,姿态悠闲。看着若锦微微扬起的笑脸,他眼中熠熠生辉,唇角翘起。
若锦正在写最后一篇文章的标题。其实粉笔并不好用,能写好字的人不一定写得好粉笔字,必须要对其质感熟悉才行。因此这几人都是有过出版报经验的。若锦因妈妈是老师,自小就能得到彩色粉笔,在老家的小洋楼侧面玩“老师与学生”的游戏。而她内向安静的童年玩的最多的就是自编自演地当老师了。一边在墙上写写画画,一边对着空无一人的地方“讲课”。因而,粉笔是她最喜欢的玩具之一。
姬洛凌却忽然兴起,走到若锦后面,拿过了她手上的粉笔,不理会惊讶回头的若锦,刷刷刷写完了标题“青chūn本色”,然后拉着若锦就要去洗手。若锦边走边回头,一看之下更是吃惊——这位要不要这么全才?!他的字体乍一看下竟是有些二王(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风采。粉笔字显然看不出更多,但这几个字由于笔画少,反而是比较难写的,尤其是“色”字,如何写得漂亮而不僵硬,对于结构与笔画的要求更高。总之,若锦只觉得对姬洛凌更为敬佩了。
“你练的王羲之的字?”若锦好奇道。
姬洛凌侧头看她,微微翘起嘴角:“被你看出来了。小时候什么都学,钢琴,书法,外语,甚至武术。直到初中才丢开了一些。”
若锦咂舌:“这么厉害!——你父母还真是严格。不过那样真的学到好多啊。——啊!你会弹钢琴?!”小姑娘又开始后知后觉了。只有面对他和艾迪,她才不是那个理智的旁观者。她会紧张激动,会语无伦次。
姬洛凌笑:“嗯。你不是想学?拜我为师啊。”
若锦瞪眼,怎么,还会占便宜了?但她却打从心底里高兴。这个少年,将会成长为怎样的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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