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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2/2)
继,毅然决然地从军、成为缉毒警,以血肉之躯,去实现心中的正义。
他们不为金钱所贿,恐怖的报复也无法动摇那份决心,这样的坚持不叫愚蠢,而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勇敢,值得被感谢和铭记。
毒枭失去了自己的好兄弟,变得更为谨慎和易怒,Everardo成为他贴身保镖里的一员,每天扛着微型冲锋枪在主人豪华的庭院里巡逻,与来自世界各地和麦德林的亡命徒一起充当肉盾、挡在最前面。
直到有一天,主人的花园里来了位新西兰籍的华裔客人,他年纪不小,鼻梁上架着细边眼镜,风度翩翩,体态偏瘦,两个人坐在椅子上jiāo谈,客人被那张冷峻的东方面孔吸引,道:“他看起来不错,很像我故国的人。”
主人摇头:“他是最好的保镖,再找到像这样枪法jīng准、又没人性的混蛋可不容易。我欣赏这样的人,厉先生。”
“看来我们很投机,”厉回笙笑道,“让利百分之一给你,他跟我走,这笔生意合算吗?”
百分之一。
单从比例来看,并不吸引人,但这笔jiāo易的基数很大,不出意外的话,厉回笙会成为他在国际jiāo易上的常客,犯不着回绝。
为了别人家的一条狗,厉回笙倒也舍得。
Everardo这样的人的确难找,却也不是真的没有,麦德林有的是疯子。
“Everardo,”主人叫他过来,“送厉先生回奥克兰。”
他并不问归期,因为他知道没有。
厉回笙很低调,他富有,乘坐飞机却还是选择最普通的经济舱,Everardo坐在他身边,像一尊浑身由冷铁铸成的雕塑。他摘下眼镜,卡进胸前的口袋里:“你的前主人,很招人恨,不是么?当愤怒和仇恨累积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场面就会失控了,我让你跟我走,是救你。我很会做生意,胆子也小,所以没有仇家。”
他像是想起什么愉悦的事,微笑道:“你的第一个任务,我想想。先学好中文,然后起一个中文名字,要有姓有名,而不是像这样光秃秃的一个Everardo,先说好,不能叫李白或者杜甫。”
Everardo不懂中国文化,听不出厉回笙的调侃。
哥伦比亚沿袭西班牙复杂的取名规则,一个人的名字要包括教名、父姓和母姓,Everardo不信教,不知生父母姓甚名谁,他被称呼为Everardo,也仅仅是出于便利。
他为毒枭当保镖时,同事里有个来自阿拉斯加的美国人,那人常常会感叹麦德林的气候宜人,鲜花艳丽,冬天也如chūn天似的温暖,向他们提起家乡的冰雪。
于是他给自己找了个姓叫Nieba,由下雪这样的自然现象衍生而出。
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学习一种全新的语言,厉回笙给了他一份注音的百家姓,他觉得“聂”与自己的哥伦比亚姓念着很像,便在上头画了个红圈。
他学得很认真,身体上的锤炼也没有落下,不用跟着厉回笙出行的时候,他就看厉回笙扔给他的散文集,大多数是看不懂的,因为他缺失许多情感上的认知。他接触到的情感,隐晦、虚伪而复杂,他不愿去分辨话间的真假,只懂听从命令,如行尸走肉,但也正好没有成为痛苦的奴隶,活在挣扎与恐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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