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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乙为魏使于楚(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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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因为自身的立场和视角不同,看待事物的结果会有很大的区别。因此,要想思虑周全,做出正确的判断,就得集思广益,听取不同的意见。江乙告诫楚王的就是这个意思,正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全面地了解事情的真相才能更好地治理国家。
江乙为魏使于
楚,谓楚王曰:“臣入竟①,闻楚之俗,不蔽②人之善,不言③人之恶,诚有之乎?”王曰:“诚有之。”江乙曰:“然则白公之乱④得无遂⑤乎?诚如是,臣等之罪免矣。”楚王曰:“何也?”江乙曰:“州侯⑥相楚,贵甚矣而主断⑦,左右皆曰‘无有’,如出一口矣
。”
注释:
①竟:通“境”,境内。
②蔽:掩盖,遮蔽。
③言:此处为动词用法,说,谈论。
④白公之乱:指楚惠王时,白公在楚国杀令尹,劫持楚王,制造的祸乱。白公,即白胜,楚天子建之子。
⑤遂:成功,顺利。
⑥州侯:楚国得宠的大臣,州是他的
封邑,地在今湖北洪湖东北。
⑦主断:专断、专制。
译文:
江乙为魏国出使楚国,他对楚宣王说:“我刚进楚国境内,听说楚国有一种风俗,是不掩盖别人的优点,不议论别人的缺点,真有这样的事吗?”楚宣王说:“确实有这回事。”江乙说:“那么,像白公那
样的祸乱怎么能不成功呢?果真是这样,我们的罪过也就能够免除了。”楚王说:“为什么?”江乙说:“州侯出任楚相的时候,地位尊贵,独断专行,大王您左右的近臣都说他‘州侯并没有专权的事’,听起来就像从一个人口嘴里说出来的话一样!”
(《楚策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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