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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用动作和豺狼人首领交流起来,不知道是不是交流过程中出现了什么偏差,到了最后,除了豺狼人首领和它的两头小弟,整个豺狼人部落,四十余头豺狼人,包括那些在战场上受了伤,没死的豺狼人都拖着伤口硬撑着来到了三原村,等待开饭。
刘壁没辙,只能将流水席的地点放在了演武场上,然后当天晚上,人类和豺狼人都吃了个爽,把三原村的食物储存仓库给清空了一半,肉类食物和二十多坛浑浊的黄酒一点都不剩下,吃到深夜,散席的时候,村民们对豺狼人也没有那么畏惧了,豺狼人作为客人,按照他记忆中南方农村流水席的惯例,让吃饱喝足的豺狼人最后走的时候,还打包了流水席上所有的剩饭剩菜离开了。
后者就欢天喜地的提着打包好的饭菜,哼着不成调的豺狼人小曲,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三原村,朝着不远处它们今天才选择好的豺狼人巢穴走去。
第二十章 豺狼人的自由和尊严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不值一文
手里拎着一根大骨头棒子往老巢走的霍哥,一边啃着骨头棒子,一边依依不舍的往背后那宴火灿烂的天堂望去。
对于贫穷潦倒、吃了这顿没下顿的黑鬃部落来说,那座人类营地就是天堂——有木墙和房屋庇护,不需要露天睡觉,告别风吹雨打的苦日子,有着完善的农业技术,能在这贫瘠的荒原内种植农作物,有稳定的食物来源,不需要族人冒着生命危险去狩猎,收获稍有不理想的时候,就全族饿肚子。
如果可以,霍哥真的想要带着全族依附那些人类,哪怕是为他们去打仗,只要能天天吃饱,能让族群繁衍昌盛,豺狼人们也是心甘情愿的,因为依附强者而存活,对于豺狼人,乃至于在荒野上求存的任何小族群来说,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这些在冰河旁边建立营地的黄皮肤人类无疑就是强者,除了农业,他们还有着豺狼人说没有的发达铸造技术,能够为他们的军队铸造完整的武器和铁甲,之前和地精捕奴队的战斗,他们身上成建制装备的制式护甲和武器就已经证明了他们的能力。
同时,这些黄皮肤人类能够在野外以少于地精的人数和他们打仗,并且还能形成对持的状态,霍哥也是觉得这些人类的军队纪律很厉害,至少豺狼人就不行,连排队都排不好,如果让黑鬃部落和地精对战,哪怕是一个百人方阵,它们都能用箭雨活活射死黑鬃部落的壮年战士。
虽然那些使用长矛的人类仅仅是第一回合就险些崩溃,有点对不起他们身上的武器装备,有失他们的威风,但是霍哥只是觉得那些使用长矛的人类肯定是他们族群中的弱者,真正的强者应该是那些手持长刀、身穿厚重盔甲的那些人类,他们敢于以二十人的数量冲击一个地精百人方阵,并且还独立杀光了它们。
这对于霍哥和黑鬃部落来说,很震撼,它们做不到,更没有勇气去实践,在战斗中敢于背后偷袭第二个地精方阵,这还是因为在人类步兵们在前面吸引了地精的全部注意力,又耗光了它们的箭矢的前提下,霍哥才敢带着部落里的豺狼人战士去袭击地精,并且还是一击就逃,根本不敢像那些人类勇士那样,直接杀入地精阵型中,在敌人的包围下大肆杀戮。
如果那些人类勇士的敌人换成黑鬃部落,霍哥一定会带着部落远远逃走,根本不可能与他们交战,他们实在是太可怕了。
而这样的人类勇士,霍哥已经在庆功宴会上偷偷打量了一下,发现除了死在战场上的之外,这个人类部落至少还有三十多个,因为他们在人类当中实在是太明显了,不提其他人类对他们的敬畏态度,单单是衣服整洁、身材高大而强壮这些特征,都能让霍哥从人群中一眼就将他们找出来。
也正是因为如此,霍哥依附的心思才会越发的强烈,特别是这些人类还如此的大方,仅仅是因为黑鬃部落帮他们打了地精捕奴队一仗,就给它们珍贵的铁器和食盐,今天晚上还宴请全部落到他们的营地里进行胜利庆祝,吃饱喝足了,还让打包食物回去。
仔细回想自己的前半辈子,包括自己在白皮肤人类部落那里的流浪佣兵生涯,霍哥发誓,自己都没有遇到过如此好客而大方的部落,如果不是语言不通,双方无法有效的交流,霍哥恨不得今天晚上就跪在那名人类首领脚下,亲吻他的靴子,以示臣服和依附。
什么?你跟霍哥说豺狼人的尊严和自由!?和吃饱肚子、过安稳的日子相比,它们能遮风挡雨吗?能让豺狼人小崽子不会因为漫长的流浪而得不到充沛的休息和食物,从而导致病死、饿死吗?
不能?那所谓的尊严和自由有什么用?
每想到这里,霍哥就痛恨自己,为什么当年在人类部落里当流浪佣兵时,不多学几门人类的语言呢?如果学多一点,今天自己说不定就能和这些黄皮肤人类表达出黑鬃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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