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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国丈大人(1/2)
“去去去,一边玩去,一个臭乞丐,也不看看皇城这个地方是你这样的卑贱的身份可以踏足的吗?爷我今天心情好,所以,就不和你计较了,你还是快点儿滚,哪里凉快回到哪里待着吧!”一个守城的士兵毫不客气的驱赶着慕容华。
士兵趾高气昂的态度,气的慕容华好一阵吹胡子瞪眼。乞丐步履蹒跚,一步一拐,心里面愤愤不平,嘴巴里面也是念念有词,可是,毕竟,今时不同往日,慕容华也就嘴巴动了几下,不过,却没有说出声,看唇形,大抵上也就是:你有什么好的,如果我还是当年的那个叱咤风云的丞相,哪里还有你一个小小的士兵嘚瑟的地方……
慕容华就是这样自我安慰自己道,不和一般人计较,他们还不够资格,男人这是赫然已经忘记了他的现在的身份,也只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乞丐而已,在守城士兵这里,哪怕是他当场被杀了,随便扣上一个谋上做乱的罪名,也够他喝上一壶的。
男人听话的离开,生怕真的被杀了,天子脚下,他不过就是一个乞丐,谁会愿意为了一个性命根本就是不值钱的乞丐打抱不平?
男人转身就走,眼睛里面在转身的那一刻划过的狠厉,慕容华自认为掩藏的很好,可是,依照别人的目光看来,慕容华还是没有习惯在垃圾堆里面讨食物的日子。
“哎哎哎,小的这就走,爷你消消气,消消气……”慕容华颤抖的说话的声音,暴露出来了声音的主人激动,恐惧的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大大的满足了守城士兵强烈的虚荣心,所以,对于这个犯了事情的臭乞丐,士兵也没有多加为难。
其实,也不是没有多久为难,主要是,乞丐身上也没有多少的油水,与其留下来闻着方圆三里的臭味,还不如赶走他……
慕容华狼狈的离开之后,身后的士兵的嘲笑的声音却久久的在他的脑海里面徘徊着,一遍又一遍的回响着,那是深深刺入骨髓的痛苦,被人骑在胯下,匍匐在地上,卑微的如同一条狗一样,这些耻辱,都是上官霂赐予他的“恩宠”,所以,他要做的事情很简单,那就是,让上官霂去死。
别说他不知道慕容晓晓在哪里,就算是他知道了,也不会告诉上官霂,而且,慕容晓晓那个女儿,根本就是一个废物,在慕容华的眼睛里面,没有一个人能够比得上他自己来的尊贵,所以,一切他能够掌控的人,都必须匍匐在的脚底下求取生存。多少年前,他既然可以动上官霂的心疼好-悠儿,多年之后,他也可以动了上官霂的现任宠儿-慕容晓晓。当然,这一切的最终目的,不过是让上官霂难受,让上官霂为他富裕自己的一切的耻辱,这些罪责做弥补。
没有人注意到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的表情,是那么的狰狞可怕,当然,就算是有人注意到有乞丐,也只会骂骂咧咧的走开,恨不得离的慕容华十来米远。
慕容华笑的疯疯癫癫,脚步有些虚浮的走在路上,看着车水马龙,来来回回的车子轿子,这种上等人的生活,曾几何时,也是他的写照,只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他慕容华落寞了,就要任人欺辱,这口气,他慕容华咽不下去,咽不下去啊!
破庙里面,深夜时分,慕容华端着手里面的一个豁口的破碗,吃着不知名的东西,碗破的里面的汤汁都流淌出来,烫的男人的一双沾满了污泥的手血红一片,几乎快要煮熟了。
碗里面清晰无比的发出来腐臭的味道,可是,对于好多天没有吃饭的慕容华来说,却也算是少有的人间美味,为了生存,蚯蚓蜈蚣这些东西,他都生吃过,如今,能够捧着碗吃饭,喝上一口尽管脏兮兮的,但是,还是冒着热气的汤,那也算是一种享受了吧?
看着慕容华的猪狗不如的生活状况,倒是和他的想象有些出入,他以为,凭借慕容华的贱命,应该是活不下去这么久的时间的,不过,现在看来,慕容华倒是颠覆了他的认知,虽然他活的很是卑微,可是,至少还有一条命啊,对不对?
夜流衣的眼底划过一抹深深的讽刺,当初,之所以留他一命,不过是想要用来牵制住慕容晓晓,可是,听小木打听到的消息的那一刻,他恨不得把刚刚历尽千辛万苦给救回来的人给杀了。相信依照夜流衣的嗜血的个性,杀一个人对于他来说根本就是轻而易举的一件小事情罢了,至于救人所耗费的精力,权当是用来救济了一只流浪狗,流浪猫,让慕容华死的难看一些,精彩一些,或许,就可以和他所耗费的精力相互抵消了吧?
这种人,活在世界上也是一种浪费,还不如死了干净,浪费空气,浪费粮食,在夜流衣看来,慕容华这个时候除了会喘息一口气之外,其他的就是和死人一样无疑了!
世事无常这句话当真是不假,当初他救下慕容华,绝对是因为慕容晓晓,可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有心栽花花不活,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句话用在当下,还真是应景。用来威胁慕容晓晓就范的人,现在,居然也有了取心脏治病的妙处,如果慕容华这个时候知道自己的最后的归属,不知道他是应该哭,还是要笑那?
他一直以来都不看好的女儿,生命卑贱如同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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