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 > 镇魔妖塔 > 第一百一十三章 何顺宇的心思
下载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终生免费,永无广告!

第一百一十三章 何顺宇的心思(1/2)

目录
好书推荐:

该让谁先上呢?

沈浩陷入纠结之中,一旁的王青也摇头皱眉,也很是苦恼。

现在沈浩倒不害怕输了,因为对手是晴空学院,说了也不丢人,学院不会给他惩罚的,但是谁不希望赢呢,而且赢了他才有望升职加薪。

“让何顺宇先上吧,这样胜的几率可能会大一点。”王青向沈浩说道,“让乐长明先上的话遇上骆询就全完了。何顺宇先上的话,先遇上骆询算我们运气好,若是先遇上张辉输掉的话,也能消耗张辉不少的真气,乐长明就能轻松战胜张辉,最后再与骆询打……”

“我这些天观察了一下,乐长明这孩子给我一种很特别的感觉,或许……他能在骆询的精神控制下坚持下来。”

闻言沈浩点点头,王青说的没错,他们让乐长明先上场的话,获胜的几率五五对半,对面先让骆询上他们就必败无疑,因为就算乐长明能抗住精神控制的武技不倒下,也不可能继续后面的比赛了,千万不要小看精神系的武技;反过来对面先上张辉他们也必胜无疑。

而让何顺宇先上场的话,先遇上骆询,他们必胜,而先遇上张辉的话,就像王青所说的,就看乐长明能不能抗住精神攻击了。

乐长明能轻松战胜大部分的同境对手,说不定就能在骆询的精神冲击下坚持下来呢?

昨天他们和乐长明说了关于骆询的情报,但乐长明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精神系是个什么东西,两人很无奈,一晚上肯定是说不清精神系的特点,只能和他说了一些注意事项。

但现在只能将宝压在乐长明身上了。

……

何顺宇现在很难受,他现在的处境很是尴尬。

到现在他的计划基本已经以失败告终了,不论最后结果如何,现在的他已经很难和乐长明抗衡了。

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没有一点机会。

现在的他完全就是被当做炮灰来用了,现在的沈浩完全没有把他当回事,想想在小组赛时沈浩还和他讨论如何将乐长明压死,他就恨得牙痒痒。

之前他可从没想到会变成这种情况。

这该死的沈浩,若不是他中途放弃,现在乐长明在别人心中说不定就仅仅是个中阶,而不是拯救学院于水火的英雄了,这个墙头草!

他认为沈浩是墙头草没有什么不妥。

老师值得尊重,但没有为人师表的老师却不值得尊重。而恰好沈浩就是这种老师。

云霄学院中像何顺宇这样天才学生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绝对不是一个学院的普通老师能比拟的,所以很多学院就会出现这种老师,他们实力平平,虽能教导炼魂境的学生,但也仅仅是这样了。

所以他们希望和这种学生打好关系等到了他们发达之后可以给自己带来好处,正因为这样,沈浩才毫不留情的抛开何顺宇,向乐长明示好,他与何顺宇间并没有什么师生情。

虽说乐长明并没有感觉到,可感觉到他也不会领情。

这样的老师多出现在排名十至五十名的学院之中。反倒是天才众多的前十学院没有这种情况,因为他们所招募的老师很强,根本不需要做这种事情。

何顺宇在入学没多久就摸透了沈浩的心思,所以他和沈浩达成了合作关系,并不是史琛所想的主从关系。

等着吧,这次预选赛没有机会了,以后有的是机会!我自己斗不过,但别人可以!

何顺宇是不想靠别人的,他是那种宁当鸡头不当凤尾的性格,屈居人下他实在是受不了,在他心中他就是老大,与沈浩的关系也只是是合作。所以他才会选择云霄学院这种非顶尖的学院,所以他才会想方设法去压制乐长明。

可他心中憋着一股气,若是不发泄出来他怕自己会憋死,他也不知道这股气是乐长明还是沈浩带给他的,可不管谁都是他现在无法撼动的,所以他才会做这样让他有些难以接受的决定。

但这又能怪谁呢?如果不是那晚他去找事,还会发生这种事吗?

……

该轮到何顺宇比赛了,其实他心里是想随便应付一下然后下台,给对手留存更多的精力去对付乐长明,但是这并没有什么作用。

而且这么多人看着,他不可能毫无反抗的输掉比赛,这会让本就对这次比赛没什么贡献的他的评价变得更低,回到学院后可能连之前的地位都保不住。

无奈,他只能尽全力去应战,至少表现出已经尽全力去战斗的样子。

沈浩并不了解他的这个学生,其实他要比沈浩想象中要强很多,虽然他的武技风格确不擅长对付远程的对手,但也不至于毫无反抗,这也归功于这两年来对李月霜的不断研究,才使得他在对远程的战斗中有着一定的经验。

在研究李月霜的时他发现了自己对付远程对手时的方法。

预判,就是要预判对手的攻击位置,他没有敏捷的身手,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他闪躲攻击的成功率,不过这方法有个很大的弊端,就是要先摸清楚对手的攻击模式。

这两年他已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想错过《镇魔妖塔》更新?安装看书屋专用APP,作者更新立即推送!终生免费,永无广告!可换源阅读!

放弃 立即下载
书页 目录
阅读推荐: 宿命之环 帝国之刃 今天开始当城主 诸天窃贼 长生修仙:我能用族人的气血加点 大奥术师她今天赚钱了吗 这本小说很健康 我在星际炼丹封神 人道大圣 斗破:家祖玄帝萧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