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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你……看起来有点儿面熟(2/2)
危险了,严重地违反了交通法,除了罚款以外,还要吊销驾驶证的,吊销驾驶证就麻烦了。”
“你明白吗?”
大爷一下子乐了,满口只剩下三个牙的,嘿嘿笑道。
“没事儿,我没驾照。”
唐风:……
“没有驾照是不可以开车的……你这车也得被扣押。”
大爷又乐了。
“这车也不是我的,停我家门口了,放了两天,钥匙也没拔,我开出来溜一圈儿,”
“扣就扣吧。”
大爷打开门,扭头就走。
唐风:……
“大爷别走。”
“你这属于盗窃啊。”
唐风把人给拦住了,大爷一听‘盗窃’两个字,瞬间生气了,两个眼睛瞪的滚圆:“小伙子,你说谁盗窃呢?”
“这车是我捡的!”
“捡东西也犯法吗?”
“你想要就拿走,我可没偷东西,偷东西这种事儿,不是我这种有老伴儿的人做的。”
唐风:……
大爷这一波操作,把几个人都惊呆了。
(肖奈:秀儿啊!)
“大爷跟我们去趟派出所登记一下,唐风,你先把车倒出去,这路都堵了。”
肖奈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大爷请吧。”
如果在未得到对方的同意情况下,偷偷将车开走,使车主认为该车被丢失了,那就构成盗窃罪,根据我国《刑罚》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大爷这个情况有一些特殊。
根据《刑罚》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大爷并不知道自己犯了罪,且并未给车主造成严重的损失。
这个定义就比较复杂了。
主要看车主是否追究了。
30分钟后。
车主来了。
车主是一名小伙子,25,6岁的模样,戴了一副圆圆的眼镜,白白胖胖,斯斯文文的,一进门就连连道歉。
“不好意思警察同志,是我的错,是我把车停在人家门口的,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就把车开走。”
“签个字。”肖奈将文件递给小伙子,并做了一个简单的登记。
随后询问:“大爷私自开走了你的车,但他并非故意盗窃,他以为你不要了,对于这个事儿,你追究责任吗?”
“赔偿一点儿油费?”
“不用不用,真的不用赔偿,是我的错。”
“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不追究大爷的责任。”
小伙子急的满头大汗,连连摇头,一口一个不追究。
“警察同志,我可以把车开走了吗?”
“可以了。”唐风点点头。
小伙子松了一口气,拿着钥匙扭头要走。
这时。
肖奈喊了一声儿:“等等。”
“你……看起来有点儿面熟。”
话音落下的一瞬间,唐风,曲元洲二人,冲上去直接把小伙子给放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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