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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学而优则仕(1/2)
嘉祐二年(1057)的这场科举为大宋科举立了新风尚。大宋初年四六骈文风靡一时,这种盛于六朝的骈文,多由四字或六字成句,讲究对仗工整,同时追求韵律和用典。例如著名的王勃的《滕王阁序》:“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样的文辞不可谓不好,读起来朗朗上口,但问题是如果人人都开始强烈的追求这样的形式美,当形式与内容发生矛盾时,就舍内容而取形式,甚至为了形式完全不顾内容。如果说“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描写景色还很不错,但是政论文、朝廷公文都用这样的文体,动辄哼出个调调,岂不是也很不严肃?而且现在的情况比四六骈文还要糟糕,出现了一种很奇怪的“太学体”。倡导者就是庆历年间作《庆历圣德诗》的,国子监直讲石介。内容上脱离时政实际,盲目崇尚扑风捉影的三皇五帝的太古之道,语言上怪癖生涩,诘屈聱牙。
欧阳修作为嘉祐二年科考的知贡举,决定在省试时进行改革。他强调文章要言之有物,策论的论点要针砭时弊,至少不能脱离实际。欧阳修认为,世间万物道法自然,如果“自然”必然不会有出奇之处,如果人们狂热的追求与众不同,必然会剑走偏锋,最终走到好高骛远、沽名钓誉的邪路上。从科举改革这件事上也体现出欧阳修从骨子里还是不断的在倡导改革,既然成了发展的绊脚石为什么不改呢?“庆历新政”的失败让欧阳修、韩琦、富弼等人听到“改革”两个字,就心跳加速、血压升高,但他们内心的傲骨还是没有被完全磨灭。
考试内容仍然是按照诗赋、策论、贴和墨义顺序进行,但不逐项淘汰,而是待四项考试都结束后综合评判。也就是说,其中有一项被批为不合格,未必就没有中进士的机会。湄洲来的苏轼就是这项规则的受益者。第一场诗赋考试中,苏轼的赋就被落了。很难想象那位写出“江流有声,断岸千尺;山高月小,水落石出。”的苏轼居然在诗赋考试中落第。好在苏轼在《春秋》墨义考试中获得第一。但《论语》贴和《春秋》墨义在科举考试中起的作用不太大,司马光后来曾说,贴和墨义的成绩有的主考官们甚至连看都不看。真正帮助了苏轼的是策论,欧阳修出的策论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
苏轼在文中旁征博引,让一篇政论文不失文采。其中有一个地方苏轼写道:“《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而实际是出自《尚书·大禹漠》中“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看来科举考试还是很综合的,虽然墨义不考《尚书》,但策论还是有可能会涉及。不过苏轼的这个有偏差的引用瑕不掩瑜。
一篇议论文离不开讲道理、辨是非、举例子。讲道理和辨是非难度比较大,容易引发争议,通常的手段是引经据典——举例子。举例子就成了最能给文章添彩的部分了。苏轼在文中曾举了下面这个例子:
尧当政时,皋陶是刑法官。要处死一个人,皋陶三次说当杀,尧却一连三次说应当宽恕。所以天下人都害怕皋陶执法苛峻,而赞美尧用刑宽大。
这个例子应用的倒是贴切,只是张冠李戴的地方很多,首先皋陶是舜的臣子,而不是尧的。这是一个典型的关公战秦琼的桥段。实际所引事例出于《礼记·文王世子》,是周公的事例。周公家族有人犯法,法官判了死刑,周公为此人说情:“饶了他吧!”法官说:“不饶!”周公又说:“饶了他吧!”法官说:“不饶!”如此三次,法官不耐烦的走了,周公派人追上去求情道:“千万留人一命啊!”法官说:“来不及了!此人肉身已归自然。”这个原典似乎还是在赞扬法官执法如山,不想被苏轼拿来赞美仁政。苏轼变通的能力还很强。
前三皇后五帝的陈芝麻烂谷不是用来为了考试,就是为了展示才华,谁会如数家珍的去弄得明明白白?欧阳修和梅尧臣似乎也记不太清楚了。欧阳修疑惑的问梅尧臣,是否知道这个典故。梅尧臣也很坦诚,表示也不清楚,不过文章这么有层次,文辞这么好,应该不会有问题。他们的一致意见是推这篇策论为第一名。
苏轼在紧扣题目、谋篇布局、引用经典与论点紧密结合等方面的技巧是很高的。文笔酣畅,概括得当,结构紧凑,作为应试作文在形式上是很完美的。梅尧臣阅此文后,以为有“孟轲之风”,荐于欧阳修。苏轼因为这篇策论,被录为嘉祐二年的乙科进士。虽然总体名次靠后,但是免于落第,已经算很不错了。更由于苏洵父子在京城的攻关工作,三苏在京城的名声日益响亮了起来。
当苏轼照例到欧阳修家中拜谢座师的时候,欧阳修就问他:“《刑》中尧与皋陶的典故出自哪里?”
“《三国志·孔融传》。”苏轼不假思索的回答,但内心一惊,差点露馅。
欧阳修就把《三国志·孔融传》反复翻了几遍,没找见。过了几日,见到苏轼,欧阳修问:“《三国志·孔融传》中没找见啊!”
苏轼脸红着说:“哦,没有啊!这是我想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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