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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迟来(一)(1/2)
“眠眠,有一封你的信。放在餐桌上,你拿一下。”妈妈站在客厅里朝我喊着。
我妈生我时还很年轻,现在也就才五十出头,此时穿着件粉色毛绒睡衣站在沙发边挑选今天要宠幸的偶像剧,保养得好看着和我差不多年纪。
大学毕业后试了很多家公司,始终不符合心意,虽然都是专业对口的工作,薪资也很高,但我始终适应不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后来干脆专心待在家啃老,某天偶然心血来潮写了篇玛丽苏十级的霸总文学发在网上,没想到意外的火了,很多人追着我要后续。
就这么机缘巧合我成了网文届的珍稀物种,女频文小说男作者。
爸妈倒是出乎意料的没有反对,反倒十分开心的庆祝我终于可以结束啃老生活,成为一个新时代独立自强好青年。
码字赶稿的日子很难,但我还挺喜欢的,比起天天和各种程序打交道,文字还是要更亲切一些。
我拿起放在餐桌上的那封信,信上没有署名,只是用行楷端端正正的写着“于眠收”三字,字体说不出的熟悉,总感觉在哪见过,具体在哪又说不上来。
“眠眠啊,拖更可不是件好事,快告诉我女主跳崖之后到底死没死啊,我都等了两天了。”
自从我妈知道我笔名之后,她就乐此不疲的每天追我的小说。
庆幸的是她暂时只知道我写言情的笔名,还不知道我其实是更稀有的耽美文男作者。
但一大早起床就遇上读者催更的感觉真的不算美妙。
我拆着信,随口回着“死了,写不下去了,在打算要不要换个女主。”
妈妈发出一声惊叹,然后一脸认真的思考着这个结局的可行性。
我的信也已经拆开,信纸上是一如信封上的字体,清秀,看得出写信的人有书法功底,而且写的很认真,因为没有涂改。
只一眼我便愣住了,我说难怪这字眼熟,这封信是江枫写给我的。
江枫算的上是我高中三年里最好的玩伴,但毕业后我们再无联系。
所以他为什么要在毕业十年后突然给我写一封信呢。
我一目十行读着信,读到最后我的手竟不自觉得开始颤抖。
“…眠眠,还记得吗,高一时你开玩笑问我,是不是喜欢你才每次都和你同桌。当时我没有回答,现在我想告诉你,没错,我喜欢你,所以我不想把你身边的位子让给别人。就像你那时说的,我们确实有缘分。我知道你一定会觉得不可思议,但我喜欢你是个无法否定的事实,我也无数次劝自己放下,你应该像个普通人一样找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以后会和她结婚,然后会有自己的孩子。但我不甘心,我不想放弃,我想试一试,就算希望渺茫,说不定呢。我希望我的未来可以和你一起分享。
所以,你愿意成为我的男朋友吗?…”
这是一封情书!
江枫喜欢我!
迅速提取出来的两条信息随便那条都很震惊。
每一个字都认识,每一句话都能理解。
但江枫啊,为什么偏偏是我呢?
江枫是年级第一的学霸,是多少人渴望不可及的存在,我呢,只不过是个不好不差的中等生,也没有什么特长,他怎么会喜欢我呢。
写了这么多小说,各种套路烂熟于心,但这封信让我第一感觉到了原来那些玩烂了的套路这么感人。
一直都是我给别人写故事,原来我也可以是故事的主角之一。
妈妈注意到我的不正常,“怎么了,谁给你写的信?”
耳鸣的厉害只能勉强听清妈妈的问题,“江枫。”
我把信纸折起,突然注意到了信纸上的日期。
不是最近的!
是十年前,我们分开的那年!
妈妈一拍脑门高兴的说,“就高中那会总是和你一起玩的那个,高高瘦瘦,长的也不错学习还特别好的那个,你还带回家过的,对不对。”
江枫的身影一下子出现的我的脑海里,一会儿是他勾着我的肩膀走在回家的路上,一下子又变成了他撑着脸,笑着说,你怎么这么笨啊,一道题要讲几遍才能会啊。
分开了十年,三千六百五十几个日日夜夜,回想起他的样子依旧那么清晰,是他太耀眼吗,还是早已刻进心底?
我双眼通红近乎疯狂的找出手机,解锁,打开通讯录,从头划到尾,没有找到想要的名字。
对啊,怎么可能找的到呢。
是我亲手删掉的啊,我怎么就忘记了呢。
一瞬间所有的记忆像洪水一样袭来,那些被遗忘的或不曾遗忘的,把我压的喘不过气来,眼泪真是不值钱的东西,流起来就没完没了了,“妈,信是谁送过来的?”
妈被我的样子吓了一跳,紧张的说,“早上出门扔垃圾的时候,顺便看了眼信箱,看见有东西,我就顺手拿进来了,怎么了?眠眠,出什么事了,信里写了什么,你看起来不太好,别吓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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