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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真是个有同情心的好人呐!(1/2)
林思琪背着柴火就往目的地走去。
上桥、下桥,穿街、钻巷,一路畅通无阻。
除了本地人,很多外地的来卫浦镇,都说像进了迷宫,进来就出不去了。
在不熟悉的人的眼里,这里的房屋、街道、巷子都长得一模一样。
稍微走远几步,就不知道自己原来是从哪条街进来的。
手机导航都没有用。
卫浦镇在古时候是军事重地,这座城是按八卦乾坤布局的,街街相连,巷巷相通。
“不用走回头路”是这里的特色,不论进哪条巷子,前面如果没了路,不要害怕是“死胡同”,边上一定有出口。
看到旁边有院子,进去就是,一定通向另一条街。
这种院子一般都是公共用地。有很多人就喜欢穿这种院子抄近路,走大街可是得绕一圈呢。
林思琪小时候就喜欢和同学钻巷子,从人家的堂屋穿堂而过那是常有的事。
所以在别人眼中是迷宫的卫浦镇,在“不是本地生但在本地长”的林思琪眼中,简直四通八达。
轻车熟路到了龙王庙前面,林思琪果然看到已经有好几个人在排队挑水。
龙王庙院子里有口井,是附近居民用水的主要来源,加上是庙里的井,喝着都比别处的甜,感觉可以益寿延年。
即使好多年后,家家有了自来水,这里照样每天有人大早上排队。
林思琪不进去,就在龙王庙对面的小巷口等着,街道不宽,里面的人挑水出来就能看。
选这里卖是因为这里离某单位远,等他们上班活动,她应该卖完了,就算出来走动,也要绕大半个城。
第二个原因就是这个地方都是男人来挑水,大部分男人买东西不讲话,省时间。
最后就是,如果真得那么倒霉碰上了,她一定扔下东西撒腿就跑,钻巷可是她从小练的。
不过那是想象中的场景,林思琪甚至不用介绍,柴火和菜就很快卖完了。
与年代文中的这段时间比,卫浦镇算是“开明”的。
明文规定不能私人买卖,但是对老百姓私下偷偷买卖,基本也是“睁一只闭一只眼”。
余小阿姨就提过余大哥十多岁时,挑着柴进城卖,被遇到过好几次,但都是连人带东西给放走了,什么处罚也没有。
就是有一次不小心进了巷子,冒险叫卖了几句,被逮到。
柴火全部没收,然后就口头教育几句,也不会把你登记在案的。可尽管如此,余大哥也心疼得要死,一路哭着回家。
卫浦镇这时候的干部都是“你不要让他难做,他就不会让你难做”的风格。
林思琪卖完带出来的东西,找到了一家老字号“豆腐坊”,买了规定数量的豆腐泡后,还私自买了一斤黄豆,好多小说里不都是靠发豆芽致富吗?她也会发豆芽,那就买点试试。
买好这些剩下就是自己的时间了。
好不容易出来,爬山涉水的,回去可不能空趟。她需要想办法赚私房钱。
再说,私自买黄豆的钱还要补上,余晚香说她偷拿过余老太太的藏在床板下的银元,有一罐子。
她说看见余大嫂偷过没被发现,她打扫时也学着偷拿了几个。
林思琪没找到余晚香的钱藏哪里,找到了她也不会舍得现在用,所以还是要想别的赚钱。
站在桥边,看着河面上的船慢慢地离桥越来越近,林思琪看到船上的海鲜,突然灵光一现。
她背起箩筐就往西城门跑,为了赶时间,还是专门挑巷子钻。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天已经大亮了,一个女孩在大街上跑也是很奇怪的。
西城门的外面是海,沿海地方有好多海鲜,一些小鱼小虾或品相不好的,遇到了,那就基本等于送。
不过,林思琪不是为了来买海鲜的,她是过来找贝壳的。
她们这里盖房子的石灰叫蛎灰,是牡蛎烧成的灰,但是牡蛎之外,钉螺、蚶、蚌蛤、哈唎等的贝壳都能烧制成灰,当石灰用,是一种传统的建筑材料,有上千年历史。
当地的老人说过,蛎灰窑连螃蟹壳也会收。
这些东西,林思琪可以自己去海滩边捡,无本买卖。但是速度太慢,这种靠量的生意还是批发快。
能够换钱的东西再不值钱,渔民也会收集起来,就堆门口,当地渔民还会直接用牡蛎壳造房子,他们不用拿出去卖,自然有人上门收。
林思琪也不挑,各种壳都要,一百多斤壳装了满满一箩筐,价格一斤一分钱,无本买卖,对方很大方抹了零,让她给个整数1元钱就行。
林思琪没客气,背上箩筐就走,她知道余家村旁边的村就有蛎灰窑,从西城门这里回余家村,正好顺路。
兴溪村的蛎灰窑不大,就两间平房,院子倒是很大,一边堆了成山的贝壳,只有一个男人在拿着铁锹在不停翻着贝壳。
林思琪背着箩筐站在外面,脑子里在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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