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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小鬼说,揍他们(1/2)
阿泰那个亮光闪闪的铁皮脑袋在人群里实在太醒目,为了避免这只脑袋给他们带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左仑决定不在人多的地方逗留,先找个地方住下来再说。
最后,他们在离镇中心不远处找到了一家名叫豪猪的旅店,左仑跟那个似乎很熟络的络腮胡老板要了一间房,其实就是一个只有两张木板架子床的四面透风的破屋子,这大概是这个旅店里面最差的房间了。
当别撒儿问到他们有三个人,为什么却只有两张床的时候,左仑回答他,铁皮脑袋是不需要床的,因为他们从来不睡觉。阿泰很难得的没有发表意见,看起来他还对此十分骄傲。
这家名叫豪猪的旅店虽然不怎么样,但它底楼的酒吧里有卖一种颇有些名气的酒,叫做桑籽酒,其实这才是左仑选择这家旅店的真正原因。于是在左仑的倡议下,别撒儿决定跟着他的老大一起下楼尝尝这个著名的特产。至于阿泰,他开始摆弄他的新玩具,是别撒儿教他的,一种黑白两色的小石头,把它们在一个木质的画了网格的棋盘上摆成各种形状,有时是字母s,有时是字母b。
所有酒吧的共同特点是灯光昏暗,豪猪也不例外,左仑和别撒儿找了个角落坐下,接着左仑熟练地打响指叫了一缸桑籽酒。
他给自己和别撒儿各倒半碗,想了想,又把别撒儿的半碗酒倒回一半到自己碗里,说了一句,年轻人,还是少喝一点的好。
别撒儿没有意见,他对酒这个东西还是存有好奇,以前在家是不能喝的,现在终于有机会尝试了,他先浅咪了一口,味道似乎有点古怪,淡淡的有一丝苦味。也许是喝的太少,别撒儿一拧眉毛,把剩下的一口全灌下。
结果少年人的眉头拧得更深了,桑籽酒并不算烈酒,只是稍含点酒精,味有些苦,在戈壁地区,这也算是很不错的东西了,毕竟水都是贵重的东西,更何况是酒呢。只不过,别撒儿是头一次喝酒,自然觉得这东西难喝。
“老大,这酒一点都不好喝,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喜欢?”
“喝酒,不是因为它味道好,只因为想忘记一些东西,偶尔,是为了记起一些东西。”左仑笑笑,给自己斟上一碗,一饮而尽。
别撒儿似懂非懂地点头。
这时候,豪猪酒吧里已经错落坐了几桌客人,大多是风尘仆仆的行商。
靠近窗边的位置,有个瘦削的人影独坐,端着杯子望向窗外,一动不动的似乎在想心事。看起来很特出,因为他穿了一身白衣,白色的外套在大戈壁里很不常见,它们太容易弄脏了,这等于告诉那些不怀好意的眼睛的主人,这里有一头异乡来的待宰的肥羊。
左仑再仔细看,居然是个少女,栗色的长发扎成一束,长长的垂在背后,从侧面看似乎还是个很好看的少女,眉毛纤长,暗色的眼眸很有神采,鼻子与嘴唇长得恰到好处,十分精致。
左仑见过的女人不多,见过的漂亮女人就更少了,像这么漂亮的大概是头一个,他歪着头细细打量这个异乡来的白衣少女,她托着腮帮子静静坐在那里,看起来是个纯然天真的姑娘,左仑看得有点出神,嘴里轻轻自语:“真是好看哪。”
耳朵里却飘来邻桌客人的对话。
一个胖子嘿嘿低笑着:“这妞这段时间天天来,难道是在等男人光顾?”
“嘿,可不是只有你这么想,这里多少双眼睛盯着呢,告诉你吧,三天前那个安卡已经光顾过了。”另一个面相油滑的青年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
“光顾是光顾了,就是他的大屁股让别人的靴子给光顾了。”最后是一个年长的男人,嗤笑着回答。
“当场打昏的,据当时在场的人说,什么都没看清,只有白光一闪,安卡就滚到地上了。到今天已经三天了,足足三天,没醒过,大夫
说这几天还不醒的话,以后就再也醒不过来了。”青年举起三个手指,神情夸张的回道。
“那个安卡……”胖子似乎提起这个名字有点心有余悸的模样,“不是说很厉害吗,还是什么铁的武士吧”
“再厉害也都是从前了。”年长的男人拨弄着面前的酒杯。
“福莫老爷说了,今天还不醒,就把他扔到镇外面喂狼去,”青年满不在意的说道,“荒木镇可不养闲人。”
左仑笑起来,荒木镇是个不缺意外的地方,任何一个乡巴佬的真面目都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大人物,他突然对这个女人有点不合时宜的好奇心。
“嘘!小声点儿,看看是谁来了。”油滑青年忽然给同伴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左仑将视线投向门口,两个挎着弯刀的男人正走进来,都是一头深色的长发,扎成许多小辫,嘴唇很薄,毫无血色,长相和个头酷似,似乎是一对孪生兄弟。两个男人表面看来似乎并不特别强壮和彪悍,但他们一进来,四周的声响立时低了一下。他们的目光挨个从酒客脸上掠过去,经过左仑时没有停留,却让左仑觉得身上一阵说不出的难受,似乎是给某种不知名的野兽窥测。
左仑看着两个奇怪的发式,突然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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