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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刘一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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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奔死死盯着高思齐,问他,“你不认识夏简?”

他疑惑地看着古奔,“夏简?谁?”

“小雅。”

小雅,死了。

在高思齐接完父亲出了车祸的电话后,相隔不过5秒,古奔来电话说小雅跳桥自杀了,让他赶紧来帮忙。

那晚之后,小雅就消失了,他想了想,不确定他是因为失去了更重要的东西,还是他从未在意过小雅,总归,他很少想起她,虽然那些偶尔想起,总让他微微颤动。

“大哥,你给这胖猫吃的啥?”

“这胖猫还真聪明,怎么就从宠物店逃出来满世界找你,它怎么就确定你一定会收留它?大哥...”

古奔同最初认识高思齐的时候一样,因为十万个没见过世面,所以要问百万个为什么。

高思齐陷入了沉思,但浮现在他脑海的人并不是小雅,而是另外一个女孩。

那会他父亲的生意风生水起,但他高考成绩只比民办的专科大学高出0.5分。他父亲说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好运都给他做生意用了,儿子没考上大学,不怪儿子。不过,酒后还是没忍住两拳砸穿了马桶盖,至于人们谣传说砸坏的是他小女朋友家的马桶到底是不是真的,八卦的酒店员工们终究没有揭晓答案,这个悬案就同他们的工作一起消失了。

最终高思齐还是被那所大学录取了,就凭他超出录取线的0.5分加他父亲给学校赞助的那幢食堂。

女孩是高思齐读大一时认识的,准确地说是他某天逃课打完游戏遛狗时认识的。女孩就住城中村,是高思齐出租房院子隔壁隔壁的邻居。

后来女孩给高思齐说,她见他经常在傍晚,就是差不多快到8点,天色刚暗,路灯刚亮的时候,拉着他的狗,那只乖的像个大姑娘似的金毛犬招摇过市。她说,她第一眼就很喜欢他的狗。

从女孩说第一句喜欢他的狗开始,高思齐就把女孩纳入了他的朋友圈,尽管他的朋友圈之前就只有他和他的那条狗。

女孩初中毕业后就没有再上学了,在村子的宾馆当收银员。那天,女孩拍了拍边吃边走高思齐,提示他停下来。他扭头看到女孩的刹那,同多年后他初见小雅时一模一样。

“又在想子天姐?”古奔拍着他的肩膀,“再坚持几天就能见到了,你们这次一定不要再错过了。”

高思齐递了烟给古奔,“小雅为什么没有抢救过来?”

“你认真告诉我,你当真没有喜欢过小雅?哪怕一点点?”

“高公子,来客人了?”曾大圣穿着和高思齐一模一样的军用大衣热气腾腾地推开了门。

“户口上好了?”高思齐问。

“上好了,只是必须要给孩子妈销户,我不舍得,找了个借口就走了!”

“其实我一直想问,大圣嫂子的事,”古奔看着曾大圣。

曾大圣摆摆手,“没什么好说的。”

高思齐示意古奔不要再问了,曾大圣接了电话去出车了。

古奔问高思齐是否知道曾家的事。高思齐说不知道,他甚至都不知道“曾大圣”三个字具体是哪三个字。

“大哥,你还是一如既往地心大,一如既往地什么都不在乎,当然除了子天姐。”

高思齐朝着古奔的胸口捶了一拳,和以前所有秘密被古奔戳穿一样,不轻不重的这一拳满含娇羞。

送走古奔,高思齐洗了把脸,还特意涂了擦脸油,他不想让刘一漫因为自己的颓废更绝望。

他从不恨马子天的那天起居然莫名地开始感恩刘一漫,尽管曾经真正背叛他、侮辱他、让他生不如死的人是刘一漫。

他去市里那家最大的商超买了两姑娘喜欢糖葫芦、薯片、蛋糕,还有一些其他乱七八糟的,当然还有刘一漫喜欢吃的樱桃。

他和刘一漫没离婚前,或者说,还包括刚离婚后,甚至就是遇到马子天前,他都会给刘一漫买樱桃,在看孩子的时候顺便带给她。

只要看到高思齐给她买了樱桃,不论之前有多生气,刘一漫都会立马原谅他,但他对她大打出手的那次除外,不过,那次生气高思齐并没有给她买樱桃,甚至间隔了很久都没有给她买。

还有,刘一漫因男朋友一脚踹得流产住院时,高思齐买给她的那一整箱子樱桃,她一颗未吃,也不许别人吃,直到樱桃溃烂发霉,在她深睡时,护工实在看不下去扔了它。

高思齐走进校门口的保安室,那个年轻的保安小伙子自然的腾出围在电火炉子旁的凳子给他,他递给小伙子一盒烟。

“谢谢哥!”小伙子接过烟装进兜里,拨电话,“别睡了,下来看会门,我和高老板去接刘老师!”

按理说,刘一漫已经在轮椅上坐了一年半,应该越发的适应,可现实是,她越发的憔悴,之前还会在某个有太阳的午后出门晒晒太阳,后来变成在窗口晒太阳,再后来连窗帘都拒绝拉开了。学校的责任人找高思齐谈过,建议高思齐把她接到身边照顾,她的工资待遇一样都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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