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终生免费,永无广告!
第1章 第一篇中古初期(1/3)
导言
世界中古史是封建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发展和衰亡的历史,是封建社会中以农奴或农民阶级为主的各被统治阶级同统治阶级不断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
封建生产方式在世界各地区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我们的伟大祖国早在公元前5世纪左右就进入封建社会,到19世纪中叶,才发生封建社会经济解体的重大变化。非洲、美洲、澳洲以及亚洲的部分地区,远在许多国家封建制度已经充分发展甚至衰落之后,有的封建生产方式刚在发生,有的还处于原始公社制或奴隶占有制阶段。但是,就全世界范围而言,封建生产方式居于统治地位的时期,仍然有着明显的断限,上自公元5世纪后期罗马帝国崩溃起,下迄 17世纪中期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止,前后共历约十二个世纪。罗马帝国的衰亡,标志古代地中海区古典奴隶制的终结,从此封建制度就在这一地区开始形成;同时,亚洲西部和南部广大地区也逐步实现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于西欧资本主义萌芽和发展的一个中心地区,从此不仅英国结束了封建统治,而且更重要地,欧洲和欧洲以外的许多国家,都逐步卷入了资本主义体系,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迅速而广泛的发展。这两件大事对世界历史的分期有着显著的意义,因此一般定为世界中古史的上下断限。在长达一千多年的中古时期,封建生产方式经历了初期、中期和后期三个发展阶段。封建社会一般是在奴隶制社会的旧墟上产生的。在后期罗马帝国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危机中,旧有的生产关系已经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奴隶制社会内部出现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因素。广大奴隶和被剥削的劳动群众对奴隶主阶级的日益激烈的斗争,从根本上动摇了罗马帝国的统治。这一斗争与“蛮族”入侵汇合,最后促成帝国的崩溃。其他一些国家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历史,其具体情况和罗马帝国不尽相同。但是,过渡的一般规律是相同的,即都通过暴力。奴隶和被剥削人民进行的长期而激烈的阶级斗争,是把奴隶社会推向封建社会的伟大动力。没有这个动力,就不可能把奴隶制推进到封建制。和奴隶制相比,封建制下的直接生产者有相对独立的经济,社会生产力显著提高,这是人类历史发展长流中的一个重大的进步。
世界上各个国家民族向封建制过渡虽然先后不一,具体情况也不尽同,但是社会封建化的基本内容却是一致的。毛主席在论述中国封建社会时,曾经指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封建统治阶级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农民则很少土地或完全没有土地;农民被迫向地主和地主阶级的国家缴纳地租和贡税并服劳役;地主阶级运用它的国家机器以保护封建剥削制度--这些,就是封建时代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毛主席的这一科学论述,普遍适用于世界任何地区的封建社会。在世界任何地区的封建化过程中,总是一方面形成封建土地所有制,出现了掌握土地的封建主阶级,另一方面是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上的直接生产者农民,遭受不同方式的封建奴役和剥削。这样就形成封建主阶级和农奴或农民阶级之间的剥削和被剥削、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在这一基本关系上,世界各地区的封建社会都是一致的。
封建制度的基础是封建土地所有制。世界上各地区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各有特点。东方一般国家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主要形式是国家所有制,国家控制灌溉系统,国王是最高土地所有者。大量国有土地以封邑、禄田等形式分封或分颁给封建主和官吏。大土地所有制盛行,同时发展着一般地主和寺院的土地私有制。
在西欧,法兰克农村公社成员的份地起初称为“自由地”。随着农村公社的瓦解,新兴的教俗封建主阶级逐渐兼并农民的自由地,把它据为私有。封建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引起终身占有的“采邑”的出现,后来采邑又变为世袭领地。封建主之间以分封土地为枢纽,形成宗主与臣属的关系。封臣对封主负担一定的义务,在这个基础上构成封建等级制度。封建制度下也存在着农民和手工业者对小块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占有。
封建主对土地的所有权以及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决定当时剥削的封建性质。封建主利用劳役、实物和货币等各种形态的地租,无偿地霸占农民生产的剩余价值。马克思指出:“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由以实现的经济形态”;“一切地租都是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的生产物”①。
在一般东方国家的封建时期,劳役地租不发达,占优势的是由国家向农民征收的实物和部分货币租赋。地租和赋税的合一是这些国家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必然产物。封建主和一般地主对依附农民或佃农的剥削主要也是采取实物地租的形式,到封建后期一部分征收货币地租。西欧各国在封建早期盛行劳役地租,同时也有实物租和部分货币租。到封建主义的发达期和后期,实物和货币地租才逐渐占据优势。在中欧和东欧一些国家里,虽当中古后期,因为封建主扩大经营,借以适应国外市场对粮食和原料作物的需要,反而加强了劳役制,更多地采用劳役地租的剥削形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想错过《世界通史中古时期》更新?安装看书屋专用APP,作者更新立即推送!终生免费,永无广告!可换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