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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三十年战争(1/4)
三十年战争发生于1618-1648年间,西欧、中欧、北欧的主要国家几乎全部先后卷人。16、17世纪之交欧洲社会的重大变化,各国政治经济的冲突,封建王朝和诸侯的领土纷争以及宗教意识的矛盾,构成战争的复杂背景。战争具有德国内战和国际混战的双重特点,其主要战场为德国。在战争初期,德国的内部新旧教之争占有明显的地位;但不久就演为各国争权夺利的混战,宗教意识上的分歧已经不能作为对战双方的主要分野。在结束战争的威斯特发里亚和约中,宗教问题也退居次要地位;和约的基本内容是各国领土和德国各诸侯领地的重新分割以及欧洲新的国际均势的建立。三十年战争是欧洲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国际战争,对近代西欧各国,特别是德法两国的关系留下深远的影响。
16世纪后期德国经济的低落德国的经济发展至16世纪后期渐形低落。新航道开辟后,商路转移,对德国经济发生不利的影响。南德城市和意大利的商业联系日益减少,莱因河一带的城市敌不过尼德兰和英国的竞争。汉萨同盟因为受到荷兰和英国排挤,逐渐丧失以前在外国的贸易特权。1563年,设在卑尔根的商业代理处取消了,接着在伦敦的商栈也被关闭。
手工业在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也日渐不振。商人把工业原料输出国外,又从外国输入工业品,影响手工业发展所必需的原料和市场。农民战争失败后,封建束缚在各地的恢复也阻碍了工业的发展。
德国向英国、荷兰等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大量输出农产品。特别是易北河以东的地区,如勃兰登堡、普鲁士、波麦拉尼亚、麦克伦堡、西里西亚等,粮食和原料的出口额相当巨大。地主追求高额利润,采用大土地经营方式增加产量。这种大规模的经营方式与资本主义的大农场不同,仍然以农奴劳役为基础。农民不仅无偿提供劳动力,而且还提供牲畜和农具。因此在易北河以东地区,贵族扩大私有领地,发生像恩格斯所说的“农奴制普遍地再施行”的过程,农民被压迫的程度变本加厉。在西部和南部经过农民战争的地区,农民所剩余的权利也被剥夺无遗,他们曾经享用的公有地变成领主的财产。
16世纪后期和 17世纪初德国的政治斗争宗教改革后,德国诸侯的势力不断增长。他们使骑士和软弱的中产阶级屈服于自己,削弱了皇帝的权力。诸侯之间经常发生冲突,在宗教的掩饰下进行斗争。1555年奥格斯堡和约签订后,新教和天主教的势力几乎相等。七大选侯中,勃兰登堡、萨克森和巴拉丁三大选侯信奉新教;其余四大选侯信奉天主教,以捷克国王为首。天主教统治的地区是南部、东南部和莱因河中下游;新教的中心是萨克森、黑森、勃兰登堡等地。卡尔文派则传布于莱因河上游的巴拉丁地区。新教诸侯并不遵守奥格斯堡和约的规定,继续争夺领土,没收教会财产。卡尔文派要求获得与路德派同样的合法地位。天主教诸侯因为在反宗教改革中地位增强,不仅拒不承认卡尔文派合法,而且对路德派根据奥格斯堡和约取得的地位,也想予以取消。他们以反对异端为口号,竭力打击新教诸侯并掠夺其土地。1582-1584年,天主教诸侯争夺科伦大主教区获胜,迫使新教诸侯让出部分数产。1589年,多瑙河上游的新教城市多纳味特起义,反对天主教巴伐利亚的包围,结果失败,在1607年被巴伐利亚兼并。
诸侯和皇帝之间也矛盾重重。皇帝虽然不能实际控制整个帝国,但是统治着奥地利和捷克等地。哈布斯堡家族的直接领地在德国各邦中版图最大,它的旁支还统治着西班牙。皇帝力图实行中央集权,以反对异端为借口,限制新教诸侯。旧教诸侯在宗教上和皇帝一致,但是反对中央集权,企图在反新教斗争中扩大自己的势力。
17世纪初,皇帝卢道夫二世(1576--1612年)企图用武力限制新教诸侯的权力。德国分裂为两个敌对的集团,西南部新教诸侯以巴拉丁选侯腓特烈为首,在1608年结成“新教同盟”,要求恢复多纳味特的帝国城市权利。为了对抗新教诸侯,旧教诸侯也于1609年成立“天主教同盟”,领袖是巴伐利亚公爵马克西米连。两个集团的内部都不是团结一致的。新教集团中有路德派和卡尔文派的矛盾,天主教集团中也存在着巴伐利亚公爵和哈布斯堡家族争夺领导权的斗争。
德国诸侯集团之间的斗争,因欧洲国际局势的影响变得更为复杂。哈布斯堡家族和法国王室的争夺仍在进行,尼德兰反对西班牙的革命斗争也尚未结束。教皇、皇帝、西班牙都支持天主教同盟,法国、荷兰和英国等则支持新教同盟。欧洲各国之所以干涉德国,主要是想阻止它强大;当德国成为欧洲国际冲突的战场时,他们就可趁机掠夺它的领土。
布拉格起义和三十年战争的爆发德国两大诸侯集团和西欧各国尖锐对立的形势,使战争一触即发。1618年的捷克人民起义成为三十年战争的导因。捷克于1526年重新并入神圣罗马帝国的版图,皇帝兼为捷克国王。当时捷克保有很大的自治权,国会和改革后的教会继续存在,捷克语仍为国语。但是哈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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