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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罗慧玲上门(1/2)
“马自达,大宝。”
“彬哥!”
“彬哥!”
“你们去外面给我把市面上所有的报纸和杂志都买一份回来给我,顺便去打听一下关于出版社的问题。”
高彬没有啰嗦,直接吩咐两人。
“嘿嘿,大佬,你不会是想要做传媒业吧?”
曹达华一脸猥琐,苍蝇搓手式笑了笑,“那我觉得可以办咸湿杂志啊,听说那东西很赚钱。”
其实不怪他这么想,毕竟现在港岛的出版社太多了。
大大小小,星罗棋布。
最小的甚至社长、总编、写手、卫生全是一个人。
门槛实在是太低太低了。
搞得现在市面上那些报纸和杂志发行基本赚不了什么钱,全靠广告费。
只有咸湿杂志从中脱颖而出,赚得盆满钵满。
“咸咸咸,你整天就知道咸湿。”
高彬一脚踢了踢曹达华的屁股,“我要是真的办了咸湿杂志,到时候出去砍人被别人叫咸湿彬怎么办?”
“叫就叫嘛,反正又不关我的事......”
曹达华低头小声嘟囔道。
高彬作势又要踢他,他赶紧扭了扭屁股躲到一边去。
这时,大宝走了上来,说:“彬哥......我......”
“有话就讲,有屁就放!”
大宝迟疑了片刻,“彬哥,我有点不太看好这门生意,现在港岛的传媒竞争太激烈啦。”
确实,不说《明报》、《东方日报》等传媒巨头。
就算是咸湿杂志想插只脚进去分一杯羹都难。
但高彬是谁?
他可是来自后世的人,自然知道什么最赚钱,也知道该如何去赚钱。
于是笑道:“你就别管这些了,完成我交代的工作就行,还有大宝你如果不喜欢去砍人,可以去报个班学学怎么做生意。”
“好啊,多谢彬哥。”大宝当即开心应道。
能够坐在办公室里叹空调,他当然不想再做古惑仔了。
其实从《一个字头的诞生》的开头就能看出。
大宝在做生意这方面是有天赋的。
毕竟他是手戴金劳表,眼镜卡地亚,上身阿玛尼,下身瓦萨驰,底裤穿ck的男人。
“至于马自达你......”
“彬哥,要我做什么?”
“你帮我在观塘找家写字间,价格要便,位置要靓,装修要正。”
熟悉高彬作风的曹达华一听瞬间就明白了什么意思,“没问题,彬哥!”
等到他们两个出去后,高彬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开始琢磨起来。
其实他之所以办杂志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要掌握一个舆论发声的渠道,这样更方便自己日后的洗白计划的进行。
二就是虽然港岛出版社很多,但依旧还有一片蓝海没被挖掘,就是青春校园类杂志,类似前世倪震创办的《yes!》。
俗话说的好,什么人的钱最好赚?
当然是老人、女人和小孩的钱最好赚啦。
倪震就是以青少年为对象创办了《yes!》杂志,一经推出就从成千上万家出版社里突围而出,深受年轻人欢迎,发行量不断上升,最高销量曾达14万本,成为他事业的一个高峰。
而他高彬虽然不是专业人士,但《yes!》还是看过不少的,大方向也很了解。
剩下的当然是请专业人士来弄啊,反正不愁搞不出来。
就像乔布斯,他懂什么苹果啊!还不是公司里面的工程师研发出来的!
说到底他也只是一个掌控大局的人罢了。
很快到了傍晚。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曹达华、大宝还有小春三人抱着一大堆报纸和杂志来到了高彬的住处。
高彬粗略看了之后,发现果然如自己猜测的一样,没有同类竞争品。
然后他又在桌子前写写画画,总结出杂志的大致方向:
首先,这本杂志的受众就是以青少年和中学生为对象。
其次,杂志的内容以探讨恋爱烦恼﹑提供日常消闲和时尚潮流情报为主要,当然也会夹杂一些青春期少男少女好奇和不知道的“小知识”。
最后,除了请一些明星拍照当封面之外,还会邀请素人少女当模特儿拍照,专栏名称为“城市惊喜”,以及等影响力扩大之后,定期举办“港岛校花校草选举”。
期间推出杂志专属的闪卡,里面随机摆放明星珍藏版﹑彩色版签名卡,另外还有一系列的卡片让你收集,以此来刺激大家的消费欲。
这些其实都是后世玩坏了的套路,可放在这个年代却是很新鲜。
搞定完这些后,高彬伸伸懒腰,看了下时间大概十点左右。
明天是他扎职的好日子,他刚想着早点休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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