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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1/2)
“哈哈哈,不要歌曲分成可不行,这是合同的样本,你们先看下……
林天笑了笑。
他想要当的是老板,可不是无良资本家。
压榨歌手,靠从歌手上吸血来养活工作室这种事,他可没脸做出来。
曾亦和铃花接过合同样本后,仔仔细细地看了起来。
有乌兰托亚这位好朋友的前车之鉴后,这两人对于关乎合同类的事情都多了个
心眼。
娱乐圈子里的这些合同。
说简单其实也简单,说复杂,里面的门道也不是一般的小白能摸得清的。
其中,比较简单,很难有操作空间的几个点是签约年限、保底薪资和歌曲版权
这些内容。
签约年限都是死的,往往都是五年起签。
期满之后,合作愉快的话还能续签。
而林天在这里,则是一口气先准备签个龙凤传奇十年的期限。
十年的时间就圈内而言不算长,也不算短。
保底薪资这些就更好懂了,每月按时打款就行。
行业内的b级合同,底薪往往都是在五千到一万之间,a级合同则是普遍在一万
到五万这个区间内,s级的合同的是五万以上。
顶级的sss级别的合同,保底新资是很恐怖的,有些还会特别定制合同。
至于b级以下的合同,像什么练习生这些,好一点的公司基本上会给个低保。
口碑差的话,连包吃包住都没有,属于纯打工。
在这一方面,林天给予龙凤传奇的待遇是a+级别的合同。
根据这个合同,龙凤传奇两人每年靠保底薪资都能达到年入百万的水平。
至于歌曲版权这个非常重要东西。
林天的态度是给予龙凤传奇的一定程度的表演权,而其他的复制权、广播权、
传输权这些还依旧牢牢地掌握在他手里。
当然,为了规避某些不必要的麻烦。
林天在表演权这部分后面还加了一些限定条款,比如说在艺人接商演和上节目
时,要用到25某些歌曲,依旧是得像公司报备申请的。
并不是说,这首歌的表演权你拿到了,然后随时随地的想唱就能唱。
这些很简单的东西理完之后,剩下的如什么歌曲分成、艺人培训、商演活动
附加条款这些才是最让人头疼的地方。
有些艺人合同期满跳槽到下家的时候,身边会带一个律师,其作用就是专门来
研究这个艺人合同条约的。
毕竟,这几个部分能挖的坑实在是太多了!
有些小细节你稍不注意,可能后半辈子就搭进去了。
这样血淋淋的教训,放在圈内并不少见。
不过得得益于最近几年版权意识的普及和法律意识的强化,有些娱乐公司也不
敢太定制那些霸王条款了。
而林天自然也不会蠢到拿两份霸王条款让曾亦和铃花二人来签。
相反,他这边合同样本,简直就是堪称业界良心。
在歌曲分成这部分里,不管是线上专辑的销售还是线下演唱会门票收入,林天
给予的歌曲收益分成统统都是30%。
别看30%这个占比很小,放在整个娱乐圈那都是属于让人眼红的分成。
因为,就一首歌来说,你不光要和歌手分钱,还有和作词人、作曲人,甚至是
编曲人来分钱.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面又分为好多情况。
在分账时,并不是简单的几方平分,而是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如果是一个曲多或者金牌词曲人过来写歌的话,有些歌手宁愿不要分成,也愿
意请这位大佬为自己出手一次。
因此,这样算下来的话。
一首歌曲产生的收益其实到歌手手里真没有多少。
当然。
如果你是那种词曲唱包办的全能音乐制作人,就活该你挣这么多钱了!
而林天之所以敢开这么高的分成,一方面是他真的看重龙凤传奇这两人,或
者,换句话说是看好这两人的未来,他们值得这么高的分成。
另一方面,那就是林天自己就是那个词曲包办的音乐制作人!
这不像圈内的其他创作生态一样。
为了一首歌,几方人共同参与进来制作,然后再一起分钱。
林天这边就他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是他和龙凤传奇这两方人在分钱。
甚至,在后面的续约中,林天还可以将分成比例继续提高一点。
至于后面的艺人培训和商演活动这些,林天都没有在合同里提出什么过分的要
求。
整个合同的所有内容全都看下来。
曾亦和铃花心里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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