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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章 其实一株棉花上,...(1/2)
其实一株棉花上,何止一枚果实?即使那老人家摘掉一枚也无妨。只是武明殊和李承乾都关心则乱,才会下意识开口喝止。
开口之后,两人对视一眼,默契地打开了系统的私聊频道。
【糟了,不应该打草惊蛇的。】
【让他做我们的证人怎么样?】
【这个理由好!我们就说,嗯……因为觉得这株植物太像棉花,想要带回去种植,才会下意识开口。】
商定好策略,李承乾和武明殊就翻下马车,蹬蹬跑到了那株棉花和老人家面前。走近了他们方才发现,除去须发上星点鬓霜外,眼前这个人双目有神,精神矍铄,看不出一点寻常年长者的老态。
——怕也不是个一般人。
普通的老人家,就像两人在乡中见识过的那样,身体表征能看出各种各样的毛病。他们有的牙掉光了,手指弯曲得不正常,背脊常年挺不直……残酷的封建年代,身份总能从外表上表露得异常明显。
就像从孙思邈的视角不出的生机勃勃。身上的衣料在阳光下泛起涟漪,一见就是华贵之物。
这是哪家权贵的儿女?
孙思邈笑呵呵道:“老朽不知这木植竟是有主之物,一时新奇、妄自擅动,实在不好意思。”
丝毫不提这株棉花大喇喇生在路边,怎么看怎么都不可能是有主的。
但,既然那两个小童开口想要,别得罪贵人总没错。小孩总是最不讲道理的。
可惜了,就是要错过一株没见过的植被,也不知道能不能入药?
孰料,那年岁略大些的男童开口道:“这个不是我们的。”
他的大眼睛乌莹莹的,说出的话既真挚,又有一种与年龄不相符合的沉静。包子似的嫩脸却让人忍不住想揉搓。
“哦?”孙思邈有点诧异。刚想说那能不能分他一点,就听那男童郑重道:“不过,我们要把它带回去的。”
孙思邈:“……”耍我呢。
他无奈地叹口气,刚想转身告辞,就听到男孩身旁的女童开口了:“老人家,你知道棉花吗?”
“棉花?”
孙思邈拧眉沉思:有点耳熟……
“就是太子殿下新写的那篇《棉花赋》的棉花呀!”
武明殊脱口而出的瞬间,李承乾又默默地脚趾扣地了。但他又不能开口打断武明殊施法,只好假装四处看风景,几根手指不安地扯着衣摆。
【又害羞了凤宝~】
【凤宝这种不爱风头、不经夸的性格,其实皇家还蛮少见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养出,天潢贵胄不应该从小在夸夸群中长大吗?】
【怀疑凤宝看到山呼万岁会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哈哈哈哈哈。】
【哪有你们说的那样嘞?凤宝也有自己的骄傲好吧。他这次经不起夸,第一是他觉得自己还能写得更好,外界的声音对不起他心里的标准。二来是因为他本来想写软文炒作
棉花的()?(),
结果全炒作到自己身上()?(),
心里不得劲所以听得难受。】
【有道理……】
【唉()?(),
是我错怪凤宝了。他真的是个特别好的宝宝。】
那厢10()10[(.)]?10%?%?10()?(),
武明殊已经完成了一整套说辞,最后目光灼灼地望着老人家:“您是不是也觉得特别像棉花呢?”
“还真是。”
孙思邈凝视着棉花的青色未熟果子,喃喃自语道:“可是,它不是种在南方么?怎么会在这里?”
“长安商业繁荣,每日从驰道上经过的商队无数,有人不慎落下了种子在路边也不足为奇。或者是北迁的候鸟粪便落在这里,当中的种子生根发芽……”
“哦?”孙思邈道:“你竟然知晓群鸟迁徙?”
武明殊一怔,又一次意识到,现代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上》上的常识,在古代也许只是特别博学的一小撮人才能有耳闻。不说候鸟了,甚至包括“南方”这个地理概念。许多人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自己究竟住在大唐的什么地带。
她一个五岁小孩开口就是这些,实在显得有些超脱常理。
好在武明殊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她状似自矜地笑了笑:“家中渊源,有所耳闻罢了。”
孙思邈便不再问,表情有些纠结:“那这株棉花,你们是要挖了带走?”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几个家仆就开始听从李承乾的命令,小心翼翼给那棉花的根须处松土,准备将之带走。
他业已知晓这棉花植株是大利天下的物事,有心将之交给官府。可两个小孩很明显想据为己有,但他们能研究出什么名堂,万一在他们手上毁掉……
许多人穿暖的希望就此破灭。
他是经年的行医之人,最知道一件蔽体、御寒的衣物代表着什么。也许有了一件单衣,许多人就不必白白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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