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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捉迷藏(1/2)
筷子是做好了,便宜爸妈也犟不过我,同意每天吃饭都尝试使用它,算是对我发明创造的肯定。
那么父母这边的试探小小的告一段落了。
我准备着手更大的行动——试探我的小伙伴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其实主要是观察他们对于我反常一面的接受度。)
事不宜迟,马不停蹄。
翌日,东曦既驾。
我保持着一如既往良好的生活状态(刚来这实在睡不着的那段日子养成的好习惯),早起了。
今天,我要向我的小伙伴们推荐我上辈子小时候经常玩的“真人动作冒险游戏”——捉迷藏!
根据我这段时间的观察,这个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村庄,成年人的生活说忙也忙,不忙的时候都是在浸淫自己的手艺,作息蛮紧凑的。
至于小朋友,那确实是闲得蛋疼了。
讲道理,作为见识过现代各种各样的娱乐形式与载体的我,村子里小屁孩的生活切实的让我感受到枯燥与乏味。
上辈子的我,很难想象没有智能产品(主要指手机和电脑)的人生。
没想到噩运来的如此之快。
以至于在相当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在衡量是重生的喜悦更大,还是复古生活的枯燥与辛劳更胜。
不过以我还算豁达的性子,很快就想通了。
何必自寻麻烦,人贵在知足。
活着意味着一切仍有可能。
村子里其实有一种弥漫的氛围,温馨但是缺乏活力。
即使是本该生龙活虎的小孩子,也总让我觉得缺乏那种跳脱感。
不该如此。
想必我的到来便是改变的契机。
先恬不知耻的给自己赋予一个冠冕堂皇的夺舍理由。
集合!
当然不是大吼一声“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然后孩子们就屁颠屁颠的凑过来。
我提到过,这个所谓的村子可不是一般的大,只是我不知道咋形容随便称呼的。可能村落更合适些?
你知道的,从前车马很慢,一生只够……
不好意思跑题了。
我甚至连车马都没有,只能跑步前进。
像是树木生长一样,开枝散叶。
我传十,十传百……
当然也没有那么多人。
毕竟我的体力有限(主要是懒)。
想聚集孩子们,让他们互相告知是最方便的。
真有这么麻烦?
是的,目前来说确实没啥更好的办法。
接下来便是好一阵忙活……
小屁孩们陆续到达约定的地点。
说起来地点也不是那么好定的。
由于没有那么多的命名地,我只好选择比较标志性的有记忆点的位置来集合。
于是我选择了一处高地,是附近已知最高的悬崖。
倒霉催的,我怎么会选这么个蠢地方,爬坡可累死我了。(可能是心里也想体验一下那种在高处引领人群的身姿吧)
看着星星点点的过来的身影,加一起也是有十数个了。
嘿嘿,我曾经就是孩子王。
今儿个到了这里,孩子王这名头岂能由他人抢了去?
“兄弟们,看我看我,我宣布个事儿!”
没错,由于我一直无法改观的害羞性子,我不管在哪个世界都和小女生熟络不起来。
“我觉得咱们平时的娱乐活动少了些,玩的不够肆意,玩的不够尽兴。”
“经过许多日夜的苦思冥想,我想到了一个有意思的玩法!”
那咋办呢,总不能说是我从前世带过来的。
害,不得不背负起大发明家的丰功伟业,于我亦是倍感沉重啊(诶嘿)。
“这个玩法我称之为捉迷藏!”
“一个兄弟负责当捉人的原初殉道者(随便借鉴改编来的,叫鬼啥的太难听了又吓人),负责感染其他躲起来的兄弟让他们一起殉道!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人自己捂住眼睛,等待一定的时间然后去寻找其他的找地方躲起来的人,被用手抓住的人就化身为抓人者,帮着去抓其他人。”
“具体说明一些小规则:一定是用手碰到才算抓到;原初殉道者有个能力,看到某个躲起来的人可以在适当的时机叫出他的名字让他在原地不能动从一数到二十的这段时间,数数可以由被看到的人完成,这个能力被感染的殉道者没有;也就是说,如果发现自己被看到了可以选择逃跑不被抓人者触碰就行,这可是个体力活,当然我们会限定范围,跑太远可累人又有安全隐患。然后也有时间限制,超出时间的躲藏者算胜利,反之抓人者胜利。至于胜利的奖赏就是可以被失败者背着从这里回家,怎么说,刺激吧。”
我慷慨激昂的陈词让小屁孩们暂时愣住了。
“目前大概是这么个想法,小伙伴们有好的修改建议吗?”
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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