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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1/1)
如果我们不能尽快将这伙恶匪绳之以法,政府公信力何在?法律尊严何在?!
不管公安局还是检察院工作人员,以后走在大街上恐怕都抬不起头来!
曹副主任,你也是我们光明区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肯定能想象到我们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
马大姐越说越激动。
不知不觉中拳头都硬了。
曹启强认真听着,眼神鼓励对方继续说下去。
“其次,
还有量刑建议让我们很为难。
您是知道的,我们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涉黑涉恶重大刑事案件,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给出恰当的量刑建议。
‘七一六特大抢劫强奸案’影响如此恶劣,适用于加重刑罚的情形。
然而,
我们刚刚拿到的尸检报告显示,两名死者真正致死的原因,并非被八名车匪路霸直接杀害。”
闻言,曹启强疑惑地皱起眉头。
一旦涉及人命案,死因无疑是量刑的关键。
难道有出入?
刘成军打开公文包,将两份尸检报告递了过来,“曹副主任,这是尸检报告,您看一下吧?”
接过尸检报告仔细翻看,曹启强的脸色变得难看。
两名死者虽然被车匪路霸持刀扎伤,但是死因却各不相同。
据报告显示,
两人身上的刀伤并不致命,都是皮外伤。
真正的死因,其中一人突发心梗暴毙,而另外一位古稀之年的死者更是无巧不成书,居然被鉴定为寿终正寝。
也就是说,
这位老者是在乘车途中无疾而终地离世。
同行之人还以为老人家睡着了。
我尼玛!
最为关键的量刑依据出现重大偏差!
怪不得来自光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两位检察官如此挠头。
“七一六特大抢劫强奸案”可谓民愤极大,又是省“打团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督办案件!
如果不能给出准确且足以震慑犯罪的量刑建议,无疑就是检察机关的失职!
这一刻,曹启强感到鸭梨山大!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是检察官的坚守和职责!
当然不能一时冲动意气用事。
仅凭个人好恶随意给出量刑建议。
即便自己作为省厅专员前来督办此案,在没有法理依据的情况下,也不敢随随便便发表任何意见。
愁眉不展的曹启强点燃一支烟陷入沉思。
……
量刑建议,是作为公诉人的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刑罚参考建议。
正值汉东省“打团除恶”专项行动轰轰烈烈全面展开之际,被列为重点督办的“七一六特大抢劫强奸案”,无疑将成为此类犯罪的刑罚标杆!
敏感程度超乎寻常。
一着不慎都可以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万一有所偏差,恐怕谁都承担不起这个责任!
对此,
曹启强并没有急于发表个人意见。
而是叮嘱刘成军和马兰两位检察官,继续下力气整理本案卷宗,梳理关键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
公事公办的言辞背后,其实已经想好应对之策。
他准备抽时间拜会汉大政法系的冯月如教授。
汉东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汉东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同时还是国家法学会的会员,国家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汉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德高望重,律法权威!
请教恩师的用意,当然是从法律角度剖析案情,力争做到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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