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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2)
叶凌风就是火字营副将张小猛的马前卒,王医官就是火字营的医官,此人医术还马马虎虎,就是怕死的很,也许是见的多了,也许是看透了。他看到的伤兵,最后都是血流枯干了而死。
所以,他时时刻刻都会给自己留一包金疮药放在靴筒里,以备不时之需。
按理说,这金疮药是边关的必备物资,绝不应该缺乏。
但是,历年来,金楚边关的军费从来没有足数给过,层层吃拿卡要,最后到了边关将士手里,能够把微薄的军响不拖欠,已经是万幸;至于其他的物资,十成有两成能到各个大营,已经是大营的将军们很有面子的事了。
这也是,为什么金楚王朝富甲天下,却被一到冬天就会因牛羊冻死而缺粮的玄尉国欺负。
饿着肚皮的士兵是最勇敢的士兵,因为他们知道,打了胜仗才可以吃饱。
这也是为什么玄尉国死也要南下的原因,玄尉国的人都知道,金楚王朝一到秋天,村村寨寨的打谷场上,麦子堆的像小山一样高,这在玄尉国,想都不敢想的事。
大雨依然不停的下。
大雨虽然阻挡了金楚王朝的援兵,但是也让玄尉的攻击受挫。
如今这千年雄关没有被这百年不遇的大雨泡塌,真的还要感谢城隍庙里的那位已经被敕封为神祇的第一任守将吴质。此人,哦不,此神当年为将的时候,还真是兢兢业业的干了不少实事。
如若是普通的城墙,这七日连绵的大雨,不用打,就已经坍塌了,早就水淹全城了。如今这城墙,依然倔强的结结实实的矗立在那里。这说明人家被敕封为城隍不亏,该人家承受这一城百姓的香火。
白穆清出了大殿,淌着过膝的雨水,在城隍庙的一个偏殿里面找到了王医官。
王医官正在指挥一名义务帮忙的百姓给伤兵包扎,没有药,他也无力回天,也只能尽量把伤口包扎的合理一点,能止住血的,就能活命;止不住血的,只能血枯而死。
白穆清走到年过半百的王医官面前,“王医官,张裨将在大殿找你有急事,特意让我过来叫你!”白穆清撒了谎,她以前从不会撒谎,一撒谎就满脸通红,白穆清长得很漂亮,但不是瓜子脸那种,她是有点圆圆的包子脸,脸上白里透红,根本无需胭脂水粉,就已经很好看了。
圆脸杏眼,给人的感觉是可爱加人畜无害。所以,王医官没有丝毫怀疑她,再加上她今天撒谎脸也有红。
“姑娘先回去,我马上就过去。”王医官抬头看了她一眼,然后说。
“张将军很急,不能耽误时间,特别嘱咐让我带您过去。”白穆清镇定的说。
“什么事这么着急?现在又没有药,急也没用。”王医官嘴上这么说,但是毕竟是裨将召唤,他不敢不去,张小猛的脾气他是知道的,发起火来,直接马鞭就抽到身上了。
“姑娘前面带路,我这就随你去。”王医官起身说道。
白穆清转身向殿外走去,出了偏殿,在廊檐下,王医官弯腰脱掉了靴子,把靴子拿在手里,挽起裤管准备淌水过去大殿。偏殿的廊檐到大殿的廊檐有三十步左右,大家都是在廊檐下取个公用的笠帽,淌着水就过去了。
白穆清知道整个军营唯一的一包金疮药就在王医官手拿着的靴子里,她看看四下无人,一把死死的揪住王医官的衣领,用匕首抵住王医官的腰眼,锋利的匕首尖已经有一点刺入了王医官的皮肤,王医官感觉到了疼痛,“啊”的轻轻喊了一声。
白穆清故作凶恶的样子说:“别出声,我知道你有一包金疮药,你如果不给我,我就把匕首捅进去。”
“胡说,整个大营都没有药,我哪里还有?”王医官欺负她是个女孩,虽然害怕,但是还是嘴硬了一下,如果是叶凌风,他直接就怂了。
“就在你的靴子里,你不给我,我真的不客气了,反正他死了我也不活了,杀了你,我们一起去阴曹地府也好有个伴。”白穆清饿狠狠的说。
一看这小姑娘来真的,王医官也怂了,“我给你,我给你,唉!真是造孽啊!”他这话的意思是,老天真是太无情了,为了平日里价值一钱银子一包的金疮药,如今都能把一个十几岁的连鸡都不敢杀的小女孩逼的去杀人。
王医官把手伸到靴筒里面,拿出了这包珍贵无比的金创药,白穆清用拿着匕首的那只手揪着王医官衣领,另外的那只手,颤颤巍巍的接过这包金疮药,收起匕首,把药揣到怀里,对王医官深深的鞠了一躬。
白穆清拿起旁边的笠帽戴在了头上,小心翼翼的护着药走进了雨里。
看着走进瓢泼大雨里的白穆清,王医官摇摇头又说了一遍道:“唉!真是造孽啊!”
这一切,都被城隍庙的神祇,城隍看在眼里,叶凌风自从被抬进城隍庙,这位城隍就巴不得他早点死掉,就是这个少年,一把火烧掉了自己千年以来积攒的香火气运,这些香火如果积攒到一定程度,他没准会被敕封为更大的神祇,可如今这一切都没有了。
即便是以后,这破败的城隍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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