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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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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他的诘问隐藏着来势汹汹的怒火, 连颜籁都感受到他一瞬的隐怒,不免错愕。

林澄净塌下了眉眼, 他看向颜籁,问:“满满,我对你不好吗?”

“当然好啊。”

她在广市时,他也在;她去京市时,他也多次请缨去京市出差;后来她考回了楠市,他也跳槽回了楠市的一家互联网公司。

他们是高中同学,大学校友,连工作后都几乎在一个城市。

在京市最难捱的那段日子,是林澄净把她从那老破小的地下室里扒拉出来, 逼着她吃饭丶运动丶学习。

就像她曾经在他最自暴自弃的那段年岁里,把他从黑黢黢的网吧里捡出去,告诉他, 他要是自我放弃, 就真的要烂在这座小县城里了。

中学时他是被流放的刑徒,父母离异后各自有了新的家庭, 新的孩子。

他独自一个人来到金乌县这座连高铁都没有通的小县城上学,听不懂方言,不认识路, 没有朋友。

他满身戾气,逃课丶打架丶和老师对干, 同学对他敬而远之。

她瘦瘦小小,像无辜的小白兔,被老师安排在他旁边, 充当了防炸沙包。

她好像全然不知自己的处境,还敢在他趴着睡着时, 用马克笔在他手腕上写下了自己名字。

醒来后他要炸,她很无辜地辩解说:“我不叫‘让让’,我想和你自我介绍,你又不听我说话,那我只好写在你手上,这样你总能记住了。”

她那不躲不闪的眼睛里藏着狡黠得意的光,他发觉她兔子皮下藏着一只坏心眼的狐狸。

并且,这只狐狸只对他张牙舞爪。

好像,他是那个唯一的特别。

可是,

可是。

也终究只是“好像”,他来得太晚,占不到也挤不掉她喜欢的唯一名额。

毕业后,她宁可和她的“鹤哥”去挤那阴暗潮湿的握手楼,也不愿意接受他的帮助,去住大平层。

后来有天晚上下班后,她和他吃了很多烧烤,喝了很多酒。

一边吃,一边掉眼泪。

她说她心疼鹤哥,感觉自己成了拖累。

她怎么会是拖累?

应当是另一个男人拖累了她才对。

可是他没有发言权,只能看着她为了另一个男人掉珍珠般的眼泪。

那天的酒太浓太烈,烧得他哑口无言,烧得他心脏绞痛。

烧得他,放纵了内心的卑劣。

他成为他曾经最厌恶的不择手段的人,用卑劣的话语,用戳伤人短处的方式,让另一个人男人退步,心满意足地成为唯一在她身边的人。

如果人生里有后悔的事,那他最后悔的是没能更早认识她。

如果他从小就在金乌山,陪她一起长大,那在她心上占领唯一高地的人,会不会是他?

回到房间时已经很晚了,颜籁觉得他们俩个大男人,没什么好芥蒂的,便提议让林澄净在林鹤梦房间里凑合一晚上。

俩个互相生厌的男人暂时止战,一个给她掖好被子,一个将窗帘拉上,两人温声应下她的提议,又叮嘱她好好休息。

在他们要离开时,颜籁又喊了一声:“鹤哥。”

林鹤梦回过头,眉眼柔和,“怎么了?”

她想起了她之前关於案件的猜测,刚想说,又觉得太晚了,还有一个事件相关的外人在,不好多做讨论,便讪讪顿住了话口,只说:“有点事,明天再说吧。”

“那好,明天说,晚安。”

他神情柔和轻浅。

林澄净也展开眉头,叮嘱道:“赶紧休息吧,别想什么有的没的了,有什么事打电话。”

她轻哼一声,转过身,用被子蒙住了头,“行了,你们快走,我一黄花大闺女,房间里挤两个男人算什么事。”

房间灯关了,一点点昏黄也慢慢暗下去。

当房间门合上,她拉下了被子。

借着夜色丁点的光,她伸出手背看了看手背上丁点大的针眼。

针是林鹤梦给她拔的,止血棉也是他给她按的。

输了一晚上液的手是拔凉拔凉的,他两只手都圈着她的手,直到把她手捂热了才松开。

她忽然想起很多天前林澄净说的那句话。

他说,喜欢一个人,不用会,自然而然地就会关注对方的一切,越渺小的地方,越能体现。

偶尔她又真实地感觉,林鹤梦对她是有爱的,只是她始终分不清,那份爱是纯粹亲情还是也有夹杂的爱情。

她摸不透林鹤梦的心思,也无从得知一个正确答案。

从颜籁房间出来,林澄净是打算直接走的,没想到林鹤梦会好整以暇地看着他,说:“聊聊。”

他撂下这两个字,擡腿走了。

林澄净知道他想说什么。

过道不是说话的地方,隔墙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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