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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小美人与魔王共生(1/1)
第十四章 小美人与魔王共生
前面就说过,莲雾有一只‘陪嫁’的手镯,是江家的传家宝,传了很多代,价值连城。
因莲雾儿时走丢,在外吃了很多苦,结婚时江父便作为陪嫁给了他。
沈照不知为何十分看重这只手镯,结婚前几乎每天都要叮嘱莲雾千万不要弄丢了,婚礼过后更是迫不及待拿去收好。
莲雾又不是傻子,自然看得出沈照想要。
单纯因为值钱吗?
沈家并不缺钱,这其中必然还有其他原因。
但莲雾暂时没心思探查,如今的他只想报仇,只想让沈照和江燕宁这对狗男男生不如死。
“你说好不好?”莲雾的声音幽幽的,像一只软软的羽毛划过心脏,充满蛊惑,沈照不由咽了咽口水:“那…那等我伤好了,可以吗?”
“当然可以,”莲雾起身,又温柔的帮沈照理了理头发,“那你好好休息,我出去一趟。”
“好好…好,”沈照巴不得莲雾快走。
……
莲雾走了,出病房时,正好瞟到三抹仓皇失措的背影。
原来如此。
……
来到市图书馆,莲雾找了很多关於献祭丶鬼上身丶传统神话丶因为魔魇这个名字,他还找了关於魔族的书籍。
翻了整整一天,大多都是小说和神话故事,但也不是全无收获,其中还真有类似的,和他现下的状态差不多。
书上说,不论鬼神还是妖魔,他们都可以化身於无形,不必同人类一般拘於一种形态,可寄生人体,或隐匿自身。
而自己当下这种情况就叫:共生。
寄生的鬼神可借用人类身体藏匿气息,人类也可借鬼神之力改变自身。
直到鬼神离开,如若不伤寄生之体,人类方可恢覆正常。
但书上也说了,这种是属於鬼神单方面的寄生,如若是人类自愿献出身体献祭於鬼神妖魔,或者有求於对方并签下契约,那就另当别论。
契约一旦成立,除非鬼神妖魔自愿毁约,否则无人可更改。
莲雾当下的情况就属於后者。
他献祭了自己的身体与灵魂,求助魔魇帮他重生覆仇,一旦完成,除非魔魇自愿毁约,否则等到他的结局就只会是他献祭时说的那般,终身为奴为仆,永世不得超生。
“没关系,这本就是我自己的选择,”合上书,莲雾深深地叹了口气。
……
将今日看的书都放回原位,莲雾拿着自我感觉写得最真丶也是对他最有用的一本书去了前台。
“我要买这本书,可以吗?”
“抱歉。”
前台是个年轻的小哥哥,“市图书馆的书不能出售,如果您实在喜欢,可借阅一一段时间。”
“那麻烦帮我办一下借阅,”莲雾真的很想要这本书。
“好的。”
前台小哥哥拿过书正要登记,突然,一股炙热的气息顺着拿书的手指涌入脑海,不由自主的,他改变了话术:“很抱歉先生,这本书您不能借阅。”
“为什么?”莲雾不解。
“我刚看了编号,这本书是有人寄存在市图书馆的,您只能在店里阅读,不能借阅。”
这样啊!
莲雾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想着大不了下次再来看就好了。
莲雾离开,前台小哥将书放回二楼的一排书架角落,可他刚转身,那本有着古老封皮的书本竟在顷刻间化为灰烬。
“呼~~”
平地起风,吹散了角落里的灰烬。
小哥随之身体一顿,回过神发现自己竟在二楼,“咿?我怎么在二楼?我上来要干啥来着?”
他想不起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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