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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抖,老莫提高了音量,命令式的口吻:逝者应该在你心里,形象不能看了。
王荼坐在警局刑侦大厅,给老莫讲起了她尘封在心里近 20 年的苦痛。老莫拍拍她的肩膀,莫队,李强可以定罪了吗?李强可以定罪了吗?可以了吗?王荼说完这些话,才发现自己在哭。
只要法医能鉴定这是小安,那王八蛋就跑不了,他跑不了!老莫给了这个下属一个结实的拥抱,好孩子,不哭了,不哭了!
这一路走来,太苦了,我们都知道他就是罪犯,但却只能看着他的律师振振有词,当时我真希望我他妈不是警察,我真的想亲手杀了这俩畜生!孟可抽着烟,想起那天的庭审,仍然气的脸通红。
2010 年,李强畏畏缩缩地躲在暗处,在监狱里,许多人都对这种强奸孩子的罪犯恨的牙痒痒,就算是偷窃的,诈骗的,同样恨李强,李强那种自小被孤立、被歧视的感觉又回来了,这几年他四处流窜,跑到了云南,做起了小生意,几乎没有人可能会知道他,这个长相不高的东北男人在云南的热带天气里找到了自处的方式,已经过去了五年,他知道女孩的父母还是把这件事当做一桩简单的拐卖,云南的天气热的他透不过气,一种思乡的冲动控制住了他,他忽然很想再故地重游,再去到底还有多少人仍然在因为他,而痛苦着。
他在新闻上看到了女孩的名字,那是他第一次知道他残害的女孩原来也有自己的父母,也有自己的名字,在那之前他曾经麻木地觉得,这只是一个倒霉的小丫头。
女孩的名字化名平平,哦,平平,他看着新闻上的照片神经兮兮地笑了起来,但晚上的时候,那些噩梦就像恶鬼一样纠缠着他,他站在东北的雪里,一脚、一脚地向前走着,忽然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脚脖子,他动也动不了,他向地面看去,是女孩的手死死抓住他。日子久了他睡觉也总是不踏实,似乎可以闻到屋子里的血污,指缝里的刺鼻的腐肉味。
他在一家饭店打杂工作,老板经常让他做些杀鸡切菜的活儿,老板极其爱做饭,店里的员工餐就是老板亲力亲为,老板年过 50,对这些年轻人还有一些照顾,老板总是叮嘱李强,杀鸡杀鱼不能虐生,投到畜生道也不容易,李强嘴上答应,但噩梦连连后,他总是产生幻觉,他手里握着鸡头,通红的鸡冠,像是被染红的血,鸡的眼睛充满了惊恐,他发现原来弱不禁风的动物,也有如此像人的时候,那是被杀之前动物求生的变异,甚至短暂的进化出可以令人动容的表情,那眼神,似乎在求饶,又似乎充满了怨恨。
他手中的鸡拼命挣扎,几片羽毛在挣扎中掉落下来,一片白色的绒毛落在李强的脸上,就像是五年前他杀害那个小女孩,硕大的雪花滑落在他脸上的感觉一样,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爬满了他的后背,他盯着鸡,仿佛看到了鸡的头变成了那天女孩被殴打的猩红不满血丝的双眼,李强浑身发抖着,她来了,她来索命了!
李强抡起菜刀拼命地朝鸡头砍下去,一刀,两刀,很快放弃了挣扎,血点溅在了李强的脸上,是温热的,李强将鸡头砍的面目全非,整个厨房布满血污,浓烈的血腥味不像是鸡血,倒像是从地面涌上来充满怨气的恶鬼的血。李强感觉自己在一片红色的地狱,莫名的哭声在耳朵旁响起,老板听到响声走了过来,看到满眼通红的李强“怎么了小李”,老板将手拍在李强的肩膀,李强没缓过来,红着眼将菜刀举起老板看到了李强的眼睛吓坏了,那是杀红了眼的红,老板被吓的说不出话,李强却缓了过来,擦了擦脸上的血污,解释道:这鸡的力气太大了,还咬了我一口。但老板惊魂未定连连点头,目光移到案板上,被血浸满了脖子毛的鸡头,鸡头的眼睛,还没有闭上。
这件事儿过去没多久,老板就给李强涨了薪水,语气上也更柔和不少,南方人胆小怕事怕惹麻烦,但心里却是实打实的泛起了琢磨:莫不是在老家犯了事儿,逃到了南方?
老板平时最爱打牌喝茶,他频繁出神儿,南方人特有的谨慎敏感在冥冥之中护佑着这个中年人,李强是留不得了。
李强觉得无论如何也要回到老家,得牙膛子(去找个会算命的),来解救自己,李强一月回家,那年的新年很早,遇到邪事儿回老家找个大仙儿,这都是在正常不过的,没人会怀疑,李强心里做足了准备,踏上了回东北的火车。康水镇子上有名的大仙就是安芬芳,大仙儿芳龄 48,这双狐狸眼见多了这个世界上的欲望和所求,她不过是被迫继承姨妈的萨满,又辅修了算命。康水镇上还住着的,是小安的尸骨和那双不知道孩子已死于非命的苦命爹娘。想到即将故地重游,李强又怕又喜,破败的街道筒子楼,穿着花棉裤的安芬芳正在给已瘫痪的婆婆洗内裤,李强试探着敲门:是安大神家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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