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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赞府(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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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中年男子头戴网巾,手持书卷,仪态闲雅,飘逸的胡须又黑又亮,眉目疏朗,风度翩翩。
一幅标准晚明士大夫的打扮,卖相十分要得。 朱寅和宁采薇不知这位帅叔的来历,只能一起行礼。 朱寅叉手作揖:“小子见过长者,这厢有礼了。” 朱寅能看出,此人不像是来县衙办事的,观其神情气质,应是县衙官员。 他在这县衙重地,居然不穿官府公服,而是穿着燕居闲服,可见级别不低。 最起码,也是典史、教谕级别的“大佬”。 宁采薇也双手虚握,一上一下的放在腹部,微微屈膝,像模像样的道个万福。 “奴家见过长者。长者万福。” 那中年男子意态闲适的轻撩下摆,在傍边的石凳上坐下,一双炯然的眼眸在两个孩子身上扫了一眼,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 “随你们家大人来的?你家大人是谁?认得老夫么?” 他能看出,朱寅和宁采薇虽然衣饰普通,却又像是大家子女,不似一般人家。 可是这女郎没有裹脚,明显就是一双天足,却又和乡野陋妇、贱籍粗女一般了。 可惜。 但这两个孩子宛若金童玉女,很是讨人喜欢。他一见之下,就心生好感。 反正午后无聊,秋光静好,和稚子闲话几句,也有一番童趣吧。 朱寅老实回话道:“我们是自己来的,大人不在南京。小子不知长者尊号,不敢请教长者台甫。” 这是很礼貌也很得体的回答。 他不想知道对方的姓名来历。因为此人多半是官员,一旦知道官职,就要下跪。 他不想跪。干脆不问。 明朝“非大仪等事无须跪拜”,的确是太祖皇帝的规定。 明初遵守的很好。哪怕平头百姓见到一品大员,也只是道边避让,行揖礼而已。 那时,只要不是重大礼仪、过堂审案等场合,臣不跪君,下不跪上,民不跪官。 可这是老黄历了。 弘治之后,制度大坏。 对官员有利的,就是洪武祖制,断不可改。对他们不利的,就要大改特改,置若罔闻。 祖制是铁打还是泥涅的,就看他们喜不喜欢。 从嘉靖时起,跪拜之风开始蔓延。不但大臣动不动跪皇帝,下官也动不动跪上官。 甚至武将跪文官。 至于平民百姓,更是见官必跪。不但没了明初见宰相不跪的权利,对底层官员也要下跪。 不跪的祖制反而成了非礼。跪,反倒成了制度。 到了清朝,跪拜礼更是被“发扬光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除了皇帝,谁都缺钙。 眼下,若是知道对方是官员,朱寅必须要跪。 除非他有功名在身,或者是勋贵宗室。 谁知那中年男子微微一笑,平易近人的抚须道:“小儿倒是老成。老夫江宁右丞,姓庄。” 偏偏报出官职字号。 也不知道是不是看穿了朱寅的心思,有意为之。 “原来是赞府庄老爷!”朱寅心中十分郁闷,却只能硬着头皮跪下,下拜稽首道:“孩儿朱寅,见过赞府老爷!” 时人尊称县丞为赞府。 算了,现在自己才九岁。对方快四十了吧?就当是跪长辈拜年。 宁采薇万般无奈,却也只能跟着朱寅下跪道:“孩儿见过赞府老爷。” 孩儿,是晚明时期百姓对官员、小官对高官的一种自称,和“小的”、“小人”意思类似。 自称孩儿,称对方老爷,肯定错不了。 既然到了古代,就要适应古代的社会环境,不能我行我素、格格不入。 庄县丞眼见两人跪下,手中书卷一抬,“起来吧,站着说话便是。” “谨遵台命。”朱寅随即起身,清稚的小脸上又露出人畜无害的灿烂笑容。 看上去既聪明懂事,又不失孩子的童真之气。 宁采薇此时也像个优雅知礼的小淑女,青涩而乖巧。 庄县丞又道: “小妮子,你方才为何说知县大人?这是哪个地方的说道?” 宁采薇脑子转的很快,不慌不忙、不卑不亢的回答: “回老爷的话,孩儿原以为,知县老爷是百姓的父母,父母就是大人,可不就是知县大人么?” 庄县丞呵呵一笑,“如此说来,还真有三分道理,也不是笑谈了。” 国朝百姓称知县为父母,称知府为祖父,称布政使为曾祖父,早就成为习惯。 以此,会巴结的知县在知府面前自称孩儿,善谄媚的知府在布政使面前自称孩儿。 那么这小姑娘称呼知县大人,似乎也是理所应当啊。 庄县丞随便说了两句,想起自己膝下无子,顿时兴致寥寥的挥挥手道:“好了小友,你们去吧。” 然后就再也不理两人,而是在秋阳下看起书来。 偷得浮生半日闲啊。 朱寅原以为这位会问一些问题,然后自己表现极佳,展现神童之姿,让对方暗叹“生子当如朱稚虎”。 自己就能顺杆子爬了。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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