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终生免费,永无广告!
第73章 我们一分钱都不要,只求一个公正的结果(4)4K(1/3)
“审判长,我方有异议。”在沈夏说完之后,李汉的辩护人赵星举起了右手。
“还请陈述。”
“我方认为仅仅凭借一段视频中的言论,是并不能证明被告人李汉当时处于神志清醒状态,只能说是其并未处于完全醉酒状态,其控制能力仍然无法与一名正常人相提并论,刚才受害人其诉讼代理人所出示的相关视频中的对话显然无法证明我当事人神智到底是否清醒,既然无法证明其是否清醒,那便应当遵从从存疑对被告人有利原则——依法认定其处于醉酒状态,做有利推定。”
赵星看着沈夏,小子你还嫩了点,要知道李汉等人“自首”时,都已经是快二十四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作案时几人体内的酒精含量到底有多少,估计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清楚了,至于他们是否会交代,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沈夏没有理会赵星的观点,只是简单的问了对方一句:“辩护人,请问被告人李汉是第一次喝酒吗?”
你丫不是第一次喝酒,你在这里辩什么辩?
“我这里可是有着整整一叠被告人李汉因为喝酒闹事而出警的相关记录,不知道你方感不感兴趣?”沈夏拍了拍面前的材料,本来他以为找这些材料会很困难,但是由于李汉是你长江夫妇的儿子,找起来简直不要太方便,没想到这小子十三四岁就开始混迹酒吧,夜店老手了。
“审判长,我方没有问题要对被告人李汉进行发问了。”沈夏随后便结束了发问。
娄正则随即便让法警被告人李汉带下了法庭,依次将胡振、代昌带上法庭进行发问。
随后公诉人又就本案相关证据进行了出示,双方进行了举证与质证。
在上述程序结束后,审判长娄正则则是让法警将三名被告人带上了法庭:“经过刚才举证与质证,本庭现就本案的争议焦点总结如下。”
“一、本案三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或者是坦白等从宽量刑情节。”
“二、本案三被告人犯罪时是否处于当众这一加重情节。”
“三、本案三被告人犯罪地点是否处于公众场所这一加重情节。”
“首先还请三被告人律师依次陈述。”娄正则压根没有提及本案到底是否是强奸这一问题,一旦自己说出本案是否属于《刑法》强奸罪这一罪名,那他估计自己要被同行给笑死。
从现有的证据来看,本案压根不涉及被告方所提出的嫖娼这一观点。
身为李汉辩护人的赵星率先开口陈述着己方的辩护观点。
“审判长,我方认为本案被告人李汉构成自首这一情节,在本案发生后不到两天,我当事人便主动向相关部门投案,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构成《刑法》所规定的自首,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赵星说完之后,其余两名被告人的律师也都依次就自己当事人行为进行了辩护。
沈夏听着赵星等三人的辩护观点,轻轻的摇头,什么是自首?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第一必须是主动投案,第二必须交代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
你李汉等三人一不是主动投案,二在被接受警方讯问时还在狡辩自己是嫖娼,你构成哪门子自首啊?等到对方说完后,沈夏开口道:“审判长,我方认为本案三名被告人非但不构成自首这一酌情量刑情节,连坦白没有构成。”
“让我们仔细看看本案三名被告人是如何到案的吧,在案发后的次日晚上,警方便锁定了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并在凌晨部署了相关抓捕行动。”
“从案发后到警察部署抓捕行动时可以说有近二十四个小时,在这期间被告人没有自首,显然不像是辩护人所说的一般其主动投案。”
“难道投案自首还有时间的要求吗?我怎么不知道?”赵星当即反问着沈夏,早晚投案只是量刑上有区分而已。
沈夏摆摆手:“还请对方不在我方发言时打断,等我方发言完毕时,你方自然可以进行辩护从,还请稍微耐心一点,我方还没有说完。”
“不错,正如辩护人所说自首没有早晚之分,仅仅只是在量刑时有差别,但是还请大家不要忘记了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第一必须是主动向相关部门投案,第二必须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一个不满足,便不构成自首。”
“那么在本案中被告人显然两大要件均不构成,其是在何时自首?是警方已经部署了相关抓捕行动,并且已经锁定了被告的位置,即将对其实施抓捕,可以说被告人是别无他法,被迫自首,其其不是主动投案,并且在投案后,面对警方的讯问,被告人一直保持着沉默,直到警方将相关证据摆在他们眼前时,其仍然声称其花钱嫖娼,双方谈好了的,没有如实交代相关犯罪情节。”
“综上所述,三被告人不满足《刑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自首这一情节的相关要件,对其不得适用酌情量刑!”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沈夏做了个伸手的动作,动作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意思是现在才轮到你说话,第二个则是提醒着审判长,刚才对方违规打断我方发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想错过《精彩绝伦》更新?安装看书屋专用APP,作者更新立即推送!终生免费,永无广告!可换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