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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填坑(番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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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填坑(番外)

十二岁那年,我写了人生中第一部小说,但没写完。

最初的灵感是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忽然想到的,我们当时都觉得,言情小说里的主角为了家国大义或是所谓高尚的事业而放弃爱情,实在太无聊了,虽然很正义,很有自我牺牲精神,也很有担当,但真的太无聊了。

再说了,都已经是虚构的故事了,为什么就不能让主角抛开所谓的责任,轰轰烈烈地去爱呢?

于是我想写以爱情为先的主角,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恋爱脑主角。

当然了,诸如让主角抛开责任与担当这种听起来很沈重的话,是我现在总结出来的,小时候的我根本没想这么多,那时我只是想写一个爱情故事,往故事里塞很多感情纠葛。

产生这个想法后,我很快就动笔了,但大概只写了两周,就不再写了。

当时我特别郑重,专程买了个特别漂亮的笔记本,想把它写满。

最终我只写了八页,而且这小说连题目都没有,因为我觉得题目很重要,必须郑重决定,结果等我不想写了的时候,都没想出个合适的题目,所以这小说到现在为止也没有题目。

今年我二十七岁了,比李梅时,也就是我小说里的女主角大了整整七岁。

在这十五年里,我小学丶初中丶高中丶大学毕业,然后上班,十二岁时的生活遥远得像是上辈子的事,如果不是碰巧在我妈大扫除的这天回家的话,这本小说估计还被埋在书架的最里面。

于是我拜读了一下十二岁的我写的小说。

太羞耻了。

首先,字写得太丑了,虽然能看出是很认真写的,但还是太丑了,虽然我现在的字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但至少不是歪歪扭扭的。

其次,剧情太尴尬了,充满了自嗨,有些地方我都不理解是什么意思,比如有一段写一个叫赵明殊的人被大象砸中了,他怎么会莫名其妙被大象砸中呢?我怀疑我写这段的时候已经困得不行了,趴在床上,握着笔,脑子里想到了什么就写下了什么。

大概小时候的我在清醒之后也觉得这段剧情离谱,所以后面换成了赵明殊是被毒蛇咬了,可我却没有把前文的大象给改掉,这样前后文就不一致了。

不过这还是小问题,和我写的男女主的对手戏比起来,真的是小问题。

太尴尬了,我都不想说。

我发现我可太喜欢虐主角了,没事也要制造出事故来虐他们,好像不虐就不能体现出他们深爱彼此。

另外,叙述视角也乱七八糟,一会儿是李梅时第一人称,一会儿又变成了第三人称,甚至有几个段落是用第二人称写的。

我怀疑我在写这小说的时候,是刚好在语文课上学了叙述视角的知识,所以急于把这些知识运用到小说里,写的时候估计还很得意。

总体来说,就是太尴尬了,除了我之外,这部小说绝对不能被第二个人看。

虽然很羞耻,但我还是把它看完了,毕竟只有八页的内容。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我太自恋了,看到后面的时候,我甚至从阅读中体验到了一点乐趣。

虽然很羞耻,但有些情节还是挺有意思的嘛。

比如过年的时候被迫展示才艺,半夜去上厕所结果被刺客劫持之类的,我甚至还写了边疆打仗的情节,虽然是狗屁不通,而且因为不会写战争场面,所以偷懒套用了象棋的规则,但至少我写了,那时候我可不觉得自己太无知,所以想到什么就写什么,现在的我是没有那种勇气了。

扯远了扯远了。

总之,我在看到女主角被敌方暗探诬陷是卧底的那一段的时候,忽然心里一动。

男主角宋杭是个恋爱脑啦,他和李梅时都是,他当然不会相信李梅时是刺客。就算她是刺客,他也不在乎。

让我心里一动的不是这个,而是宋杭旁边的那个老头儿。

我突然觉得可以给这个老头儿多加一点儿戏份,让这一段故事覆杂起来。

所以我在便签纸上又写了一小段,让这个老头儿成为敌方的卧底,让他卧底六十年,为了拿到黄金面具诬陷女主角是卧底,然后被男主角一剑解决掉。

写完后,我把便签纸贴在了笔记本上,翻到下一页继续看。

在十二岁的我的笔下,主角两个很快就打了胜仗回京城了,之后不久他们就结婚了。

总感觉少了点儿什么。

打了胜仗,怎么皇帝一点表示都没有啊?

黄金在哪里?珠宝在哪里?豪宅在哪里?笔在哪里?

于是我抓过碳素笔,又在便签纸上添了一段朝堂戏。

但问题是,我不会写朝堂戏。

准确来说,我什么都不会写。

当时我正在发愁,我妈正在客厅看电视,她喜欢看戏曲频道,戏曲演员清脆甜美的声音从客厅传进了我的耳朵。

于是我像小时候套用象棋规则一样,也把戏曲里的扮相用进了小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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