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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填坑(番外)(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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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主意很蠢,但至少我能写出几行情节了。

我让所有人都化妆,穿上戏服,去上早朝,让皇帝赐女主角万亩良田与百幢豪宅。这么好的事这辈子都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了,只能在小说里写一写,所以夸张一点儿也没关系。

为了让情节显得波折,我还添加了一个新的白脸反派,这个反派很坏,坏得毫无理由。

我可太喜欢脸谱化的反派角色了,他没有害人的苦衷,也没有作恶的理由,就是非常单纯的邪恶,恨这样的角色不会造成任何心理负担。

他刚出场就被我写死了,因为我不喜欢反派。

另外,我发现李凝这个角色死得有些蹊跷。其实不是蹊跷,是小时候的我写得太随意。我还记得当时本来是想给男主角写个情敌的,就像赵明殊那样的,但后来我又改了主意,所以我把赵明殊和李凝都给写没了。

好像我是想写三角恋的,但两次尝试均以失败告终。

小时候我就是个纯爱战士,现在的我则是个坚定的纯爱战士。

三角恋之类的,我才不写。

而且出于对女主角的偏心,我设置了一些让男主角吃醋的情节,但他从始至终都不会故意伤害女主角,他是个坚定的恋爱脑,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会站在女主角这边。

十二岁的我在笔记本上写:宋杭其实什么都知道。

这话让二十七岁的我有点疑惑,可能我想表达的是他既是个恋爱脑,又是个类似开了上帝视角的角色吧,知道很多其他角色不知道的事,因此绝对不会误会女主,更加坚定了他的恋爱脑。

又扯远了,总之,我觉得李凝死得毫无意义,所以不想让他死,至少不能是这种死法。

但具体该怎么改,我还没想好。

对了,说起赵明殊,他送给李梅时的貔貅吊坠被强盗抢走了,后面我好像忘了这个东西,没有再写。

其实我根本不记得我写过貔貅吊坠这种东西,不过这小说毕竟是我十多年前写的,里面的大多数情节,我早就不记得了。

总之,我又在便签纸上写了一段,让主角两个人打了胜仗往回走的路上遇到劫匪,这劫匪正好是之前抢走吊坠的劫匪,让他们拿回了吊坠。

写完这一段之后,我就累得不行了,把笔记本塞回书架,去客厅陪我妈看电视了。

后来我再想起我的这本旷世巨作的时候,已经是半年以后了。

那天我放假回家,又陪我妈看电视。

电视上在播什么诗词大会,我已经习惯了追剧的时候开三倍速,所以正常节奏的电视节目对我来说都太慢了,我很快就觉得无聊,打开手机刷朋友圈。

我刚给同事的朋友圈点了个赞,忽然听见电视里有人说了句“试问闲愁都几许”,我的脑子就自己对出了剩下的部分,一川烟草,满城飞絮,梅子黄时雨。

我已经忘了这首词的题目,忘了作者,也忘了这首词的开头了,所以我立刻打开浏览器搜了一下,是贺铸的《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

看到这首词的开头,我才流畅地回忆起整首词。

我记得小时候我就特别喜欢“梅子黄时雨”这一句,喜欢到取了里面的“梅”和“时”两个字,作为我没有书名的巨作里女主角的名字——梅时。

至于女主角为什么姓李,这我也记得,小时候我觉得李这个姓氏很酷,我忘了为什么我会觉得姓李很酷,可能小时候我有个暗恋的男生姓李?那我为什么不让男主角姓李呢?

年代太久远了,根本想不起来。

但我现在不觉得姓李很酷了,因为我老板就姓李。

这就像是把最喜欢的歌设置成起床铃声,再好听的歌一旦成为起床铃声,我就不喜欢了,同理,再酷的姓氏一旦和老板的姓氏一样,我就不觉得它酷了。

又扯远了,总之,我因为这个偶然,又想起了我未完成的小说。

电视上的选手已经开始回答下一个问题了,但李梅时这三个字一直在我脑袋里转来转去。

李梅时,我年少无知时创造出的女主角,我创造出的第一个丶大概也是最后一个女主角。

当初写的时候我没有在意,但现在想来,我让她受了太多的苦。

这也就罢了,因为结局会甜回来,我记得我小时候是想写个大团圆结局的。

可我没写啊,我只写到结婚前夜,叫冯粟粟的一个角色被刺客刺伤,就没了。

我可是豪情壮志地要写个大长篇的,结果只写了八页就不了了之。

说起来,我前几天做梦,梦里梦见我的女主角因为我没把小说写完,所以跌入了循环,只能一遍又一遍地经历小说写完的部分情节。

她好像已经循环了七十多次了。

真够恐怖的,我从这样的噩梦中醒来,喝了一杯水压压惊后,又继续睡了。

噩梦虽然恐怖,但作为坚定的唯物主义战士,我才不会因为做了噩梦,就连夜把十二岁时写的小说写完。

其实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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