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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贤内助(2/2)
没机会,这辈子吃不上一口精米,能够吃几年精米,算是不错了。”
秦越人看向敖的眼神,充满了厌恶,如果不是想要留着他换取赐爵一级的赏赐,早就一剑砍了他的脖子。
拐卖人口。
该死!
不过嘛......
秦越人回头看了一眼屋舍,还有价格不菲的铜器,沉声道:“赵亥,割掉敖和商人的舌头,还有十根手指。”
割掉舌头和手指?
赵亥顺着秦越人的视线看去,看到了屋舍,想起来屋舍内的铜器。
割了舌头没法说话。
割了手指就不能写字了。
这么一来,秦越人私吞了赃物的事,就不会泄露出去。
至于关押在屋舍内的女子们,根本不知道官寺有没有拿走铜器充公,更不会知道是秦越人私吞了铜器。
只有列长、敖、夏布商人等主犯,才会主动提出用逃避的税钱赎罪。
列长把逃避的税钱铸成了铜器,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被人发现,私藏了大批的半两钱。
铜器不是半两钱。
也就不会引起官寺的怀疑。
“且慢。”
曹氏是个聪慧的女子,很快想通了秦越人的图谋,轻咬朱唇,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你把拐卖的刑徒全部割了舌头,割掉手指,不免引起官寺的怀疑,想要掩盖一些事,不如......”
“不如让妾这个遭到拐卖的女子,割掉他妈的舌头和手指。”
她一个弱女子,哪里敢做出如此残酷的事情。
不过,曹氏为了报答秦越人,甘愿强迫自己去做。
这话一出,秦越人、黥夫、赵亥三人愣住了,心中感慨,当真是个贤内助。
秦越人看向曹氏的目光,更加热切,迫切想要得到她。
刘邦在担任泗水亭长的八年期间,结交了萧何、樊哙、夏侯婴等众多上将良相,肯定离不开贤内助曹氏的帮忙。
如果刘邦每次出去喝酒,就遭到曹氏的嫌弃和喝骂,也就不会结交这么多兄弟,成就一番大业。
曹氏不仅是有着王熙凤的凤眼,也是像王熙凤一样,支撑着偌大的家业。
贾府如果没有王熙凤的支撑,早就败光了家产,等不到后来的元妃去世。
贤内助曹氏。
秦越人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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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秦朝通过‘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法家理念,构建了官吏权责统一的制度。一方面赋予官吏高效执法的权力,另一方面以‘失刑’‘不直’等罪名约束其行为。
失刑罪的核心是司法官吏因疏忽或误判导致刑罚与罪行不匹配,如果官吏主观上无故意,则属于失刑罪,若存在故意,则构成不直或纵囚罪。
总结起来,就是官吏导致罪犯死亡,不管是无意,还是故意,都要受到处罚。
比起后世县太爷随意用酷刑打死人,秦朝的法治更完善。
根据清朝的官场资料记载,杜凤治日记中,清朝官员甚至认为治下的人口太多,打死老百姓是好事,可见人治的恐怖,也就是自由裁量权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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