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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新军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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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条约税等杂税!
只征收14个税种,即货物税、工商业税(包括营业税和所得税两个部分)、盐税、关税、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税、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农作物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使用牌照税。
第一条政令先是被炎黄政府的官员张贴在各地的城门口,然后被路过的人群围观。随着一个老夫子看着告示慢慢的念出了内容,所有百姓都欢呼雀跃了!
毕竟这么多年来,他们所经历的只是加税,加捐。不是征收这样税,就是征收那样捐!
炎黄政府的第一条政令迅速从县城蔓延至乡下
消息传到乡下,农民们更是欣喜若狂。他们祖祖辈辈都在苛捐杂税的重压下艰难生存,如今这些负担一朝解除,仿佛看到了生活的新希望。
一些原本打算外出逃荒的人家,也纷纷留了下来,准备好好耕种土地。
第一条政令下发后,第9日又下发了炎黄政府第二条政令。
政令上面宣布:政令上面宣布:只对拥有田地的拥有者,征收田地税,按照七三比例收税,即政府收取三成,田主留七成。
此令一出,再次引起轩然大波。那些拥有大片土地的地主们,起初满脸不悦,觉得税虽比之前众多杂税减轻,但三成也不算少。
然而仔细一算,对比之前各种苛捐杂税,总体负担还是大幅降低,也就慢慢接受了。
而广大农民,虽本身无地或只有少量土地,但他们明白,地主税负降低后,租金也会有所调整,生活压力也能跟着减轻。
一时间,整个西川大地都沉浸在这两条政令带来的积极氛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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