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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果然真正赚钱的生意都写在刑法里!!(2/2)
前突然出现的巨大足迹,所有人都瞬间起了警惕。 脚印上还残留着若隐若现的电弧,发出噼啪噼啪的脆响。
“迟早是要碰上的。”
白夜握紧武器。
上次的交手看似久远,其实也就几天前的事情。
那些舞雷狼对他来说不难对付,但其中的特殊个体,像什么狼王护卫或者更上位的存在……就没那么乐观了。
相比于普通的舞雷狼,狼王护卫无论是体积和力量都要强上一大截,还会主动运用身上寄宿的雷暴虫电力进行远程攻击。
威胁程度丝毫不亚于自己的老对手猛毒水晶蝎。
“吱吱~吱吱”
距离地面大约三西十米的树杈上,浑身漆黑的猿猴三五成群,扶着树干观察着下方三人。
通红的眼睛中仿佛不带丝毫感情。
“小心这些猴子……它们会故意引来其他大型猎食者,等到猎物死亡后再来分一杯羹。”
白夜冷冷看了它们一眼。
衡量了下距离,发现正好在芙卡的有效射程外。
心中暗道可惜。
在萤火之森的这半年,自己最讨厌的就是这群家伙。
只要在它们面前展露出哪怕一丝疲态,过不了多久一定会和引来的其他怪物大战一场。
就算赢了多半也没机会吃掉猎物,得第一时间找地方治疗伤势。
所有的一切都便宜了这些黑猴子。
“这些是【黑鬃猿】,公会建立过专门的档案。”
芙卡从背包里拿出一本册子,封面写着【迷宫生物图鉴·迷宫历137年新编】。
飞速翻动,很快就翻到了【黑鬃猿】的那一页。
画像和树上的猴子几乎一模一样。
“这种生物很狡猾,很少主动袭击冒险者。”
“顺带一提,它们的手掌能制作成提升盗贼【盗窃】技能的特殊奇物【猴爪】,不过公会禁止在市面上流通销售,被抓到的话可能要坐牢。”
“啧~”
听到前半段白夜还有些激动,搞半天不能买卖啊?
果然真正赚钱的生意都写在刑法里。
生不逢时啊,生不逢时!
……
迷宫美食指南
【黑鬃猿】
出没区域:迷宫三层·中部森林
等级:普通
介绍:集群行动的杂食性生物,有着吸引怪物争斗渔翁得利的恶劣习性。通常不会首接对冒险者发起进攻,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铤而走险。
书士队猜测存在首领级别的上位种,但目前尚未收到类似的目击报告。
可食用部位:大脑、躯干
备注:黑鬃猿的手掌能制作名为【猴爪】的特殊奇物,增强盗贼职业的【偷盗】能力,因此在黑市中的价格始终居高不下。
烹饪手法推荐:清蒸、大杂烩、肉糜炖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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