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 > 一梦江湖之宸霜玄龙锁 > 第100章 楼兰圣女的最后一舞之楼兰血脉的觉醒
下载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终生免费,永无广告!

第100章 楼兰圣女的最后一舞之楼兰血脉的觉醒(1/3)

目录
好书推荐:

然而,夜甜妹已经起身,银白色的长发无风自动,她的声音冰冷而空洞:“闯入者……死!”

“这诅咒……比想象中更可怕!”药岩皱眉,指尖凝聚一丝药力,却无法靠近那股侵蚀之力。?萝,拉¨小¢税~ +已¨发+布·蕞_歆?璋?踕/

“太极剑意,开!”岚封与秋螃蟹双剑合璧,八卦剑气如涟漪般扩散,冰刺在触及剑气的瞬间化作齑粉。

“叶兄,掩护好你的云纤梦!”忘冬挥动伽蓝骨鞭,鞭影如龙,将逼近的祖咒之力尽数击碎。

“古筝·音波震!”八寻宁宁十指如飞,古筝弦音激荡,形成一道无形的音波屏障,将众人护在身后。

然而,夜甜妹的诅咒之力远不止于此,她的双眼化作漆黑漩涡,周围的黑袍祭司纷纷跪伏,嘶吼着:“玄月之力,降临!”

地面轰然裂开,无数骸骨从地底爬出,它们手持锈迹斑斑的兵器,眼中跳动着幽绿色的火焰,朝众人扑来!

“杀!”岚封怒喝一声,太极剑气横扫,骸骨触之即碎。

“伽蓝·龙吟鞭!”忘冬猛地一挥骨鞭,金铁交鸣之声响彻地宫,鞭影如龙,将一群骸骨抽得粉碎。

“云梦·花灯缭乱!”宋羽与小手同时祭出云梦花灯,灯火化作流光,在骸骨群中炸开,火焰瞬间吞噬大片敌人。

然而,夜甜妹的诅咒之力仍在攀升,她的双手凝聚出一道漆黑光柱,直冲云霄!

“不好!她要释放诅咒风暴!”云纤梦咬牙,强撑着站起身,星辰发簪的光芒微弱闪烁。

“我来!”黄东东一步踏前,云梦花灯绽放出刺目光华,照亮整个地宫。

“花灯·千灯破秽!”她猛地一挥花灯,万千灯火化作星辰之光,与夜甜妹的诅咒光柱正面碰撞!

“轰——!”

刺目的光芒爆发,整个地宫剧烈震颤,地砖崩裂,墙壁上的符文闪烁不定。

当光芒散去,夜甜妹的身影缓缓消散,身影消散前她的目光一直看着岚封身后八寻宁宁的脸,她的声音仍在地宫中回荡:“楼兰血脉……终将回归……”

众人喘息未定,水晶棺中的夜甜妹再度躺下,仿佛刚才的一切只是一场幻觉。

“她……到底是什么?”八寻宁宁低声问道,指尖仍微微颤抖。+第+一\墈-书?蛧_ \更\鑫?醉*全?

“玄月妃,朕的宠妃,却因诅咒沉睡。”楼兰王缓步走来,目光深邃,“楼兰血脉,或许是解开诅咒的关键。”

“可我们该如何找到这楼兰血脉?”宋羽皱眉。

楼兰王指向冰棺中的夜甜妹:“她的灵魂被封印在祭坛之下,唯有真正的‘楼兰之血’才能开启。”

“楼兰之血?”忘冬疑惑。

“当年,玄月妃的血液蕴含着月神之力,而她的族人……或许仍存于世间。”楼兰王意味深长地看了众人一眼。

“等等,你是说……”岚封瞳孔一缩。

“八寻宁宁,你的血脉……或许正是关键。”楼兰王缓缓开口。

八寻宁宁震惊:“我?可我父亲从未提过……”

“你们家族女性的锁骨上可都有月牙一样的胎记?这就是楼兰的圣女后裔的标记。”楼兰王低声说道,“而你的血液,正是唤醒玄月妃的钥匙。”

八寻宁宁记得,母亲的锁骨处与她一样的确也有月牙形状的胎记,但这……也不能证明自己是楼兰圣女的后裔啊……

楼兰王的话音落下,地宫内陷入死寂。八寻宁宁的指尖微微颤抖,她的锁骨处隐约可见一道月牙形的胎记——这是母亲曾提过的“家族的标记”,但从未有人告诉她这与楼兰有何关联。

“你……在骗我?”八寻宁宁盯着楼兰王,声音有些发抖。

楼兰王摇头,眸光深邃:“朕从不妄言。玄月妃的诅咒源于月神之力的反噬,唯有同源血脉才能化解。而你,宁宁,正是她族人的后裔。”

朱文圭和方思明对视一眼,眼中闪过贪婪。若八寻宁宁真是楼兰圣女后裔,她的血液或许能解开玄月铃的秘密——甚至操控月神之力!

“证明给我看。”八寻宁宁沉声道。

楼兰王抬手,黑袍祭司捧上一只镶嵌月长石的银碗。他指尖划破棺中夜甜妹的手腕,鲜血滴入碗中,随即碗底浮现出荧荧蓝光。“玄月妃的血液与月神共鸣,而你的……”他看向八寻宁宁。

“用我的血。”她主动伸出手腕。

岚封一把扣住她的手腕:“别冲动!”

“若不试,我们都得死。·幻?想-姬+ /首·发^”她反手握住他的手腕,语气坚定。

岚封咬牙松开手。八寻宁宁割破手腕,鲜血滴入银碗。刹那间,蓝光大盛,水晶棺内的夜甜妹猛然睁开双眼——这一次,她的瞳孔是澄澈的银色,而非漆黑诅咒之色。

“宁宁……”夜甜妹的声音轻如耳语,宛如跨越千年的呼唤。

“呵呵”楼兰王冷哼一声一挥手,黑袍祭司的骨杖齐齐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不想错过《一梦江湖之宸霜玄龙锁》更新?安装看书屋专用APP,作者更新立即推送!终生免费,永无广告!可换源阅读!

放弃 立即下载
书页 目录
阅读推荐: 宿命之环 帝国之刃 今天开始当城主 诸天窃贼 长生修仙:我能用族人的气血加点 大奥术师她今天赚钱了吗 这本小说很健康 我在星际炼丹封神 人道大圣 斗破:家祖玄帝萧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