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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你放出来的人,杀了我孩子(2/2)
,她再不会是“无辜的”。
那三条命……终究还是要记在她账上。”
三个月后,初冬。
天很冷,空气干得像刀子,地上落着未融的雪渣。李悦从法院出来时,身上只披了件黑色呢子大衣,手里拿着一份判决副本,没有回头。
判决书上最后一行写着:
被告赵星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她将文件折起来,放入包中。头顶是厚重的铅灰色云层,像是压在人胸口的沉默审判席。
,!
她走到一处无人的长椅坐下,掏出手机,翻到一个联系人界面——死者家属代表,何语沫,女,22岁,是第一个被杀女孩的姐姐。
屏幕上,是一连串未读短信。
【你是律师,是不是该给我们一个交代?】
【你有没有一丝内疚?】
【你就真的相信他无罪?还是你只在乎赢?】
她一直没回。不是不能,是不敢。
但那天晚上,她点开了何语沫的微信,发了第一条消息:
“很抱歉。”
很久之后,对方才回了四个字:
“你有什么脸说这句话?”
她盯着那句话,久久没动,直到手机屏幕暗了下去。
那段时间,她开始做一件没人知道的事。
每月五号,给那三位死者的家属转账一笔钱。不是很多,也从不署名。她通过别人的账户、中介、甚至转给社区的“匿名补助”,一点点地、笨拙地,试图将那个数字——那三条命,在心里“衡量”清楚。
但她知道,永远不会清楚。
因为有一次,她偷偷去参加了一场互助会——是其中一位死者家属自己举办的,只来十几个人。她穿着黑衣坐在最后排,低头听他们说话。
一位父亲哽咽地说:
“她小的时候特别怕打雷,总钻我怀里,说‘爸爸抱抱我’。我现在特别想告诉她,我没抱住你,我没用。”
那一刻,李悦的手紧紧攥着伞柄。
她从未见过那位女孩,但此刻,那道雨夜中的尸体的照片、法院门口的哭声、以及表哥赵星辰那一句“再帮我一次吧”,像一根根钉子,钉进她脑子里。
那一晚她吐了,在洗手间里吐得几近虚脱。
她曾以为,正义与冷静是可以并存的。她以为自己能做一个无所畏惧的“操刀者”——剖开案子、撬动逻辑、将法律与人性剥离干净。
可她低估了“选择”的代价。
她后来的确没有再接过亲属介绍的案子,也不再碰那些“模糊”的刑事辩护。她专攻经济犯罪、合同纠纷、行政诉讼,凡事都留证据,避开感情。
她的风格更冷了,语速更稳,提问更锐。连律所的年轻律师都怕被她盯着案卷。
但她变了。
没有人知道,她的案台抽屉里一直锁着一个u盘,里面存着赵星辰案的完整卷宗、庭审录像,以及她自己的一份自述:
“我无法为他们复活任何人,但我必须记住我是怎么害死他们的。”
她没有原谅自己。
也没有等待别人原谅她。
有一次,她下班很晚,走进一家便利店。
收银员是个年轻女孩,看到她有点激动地说:“你是李律师吧?我认得你……你在性骚扰案里帮那个女生赢了。”
李悦愣了一瞬,然后点头,微笑。
女孩说:“你那时候真的很酷。你不是说‘正当防卫的边界,不该由性别或沉默决定’,我一直记得你说的这句话。”
李悦接过找零时,说了一句:“谢谢。”
走出便利店,夜风很冷。她把围巾往上扯了扯,站在街头,一时间竟有些恍惚。
她忽然意识到,有人记得她的好,也有人永远记得她的错。
两者并不相互抵消。
几年之后,她接受了一次极短的访谈,媒体请她评价一句话:“律师是替坏人脱罪的。”
她只说了一句:
“我做过对的选择,也做过错的选择。不是所有错都能补偿,但我愿意一生背负那些名字。”
那天,她穿着黑衣走出录影棚,天色将黑未黑,街角橱窗映出她的身影。
镜中人神情冷峻、眼底幽深,仿佛看不清自己站在哪条线上。
她轻声自语:
“我不是好人,但我不想再做帮凶。”
她,李悦,三十六岁。
人前冷面如刃,人后雨落无声。
可她知道,有些债,不是能还清的,而是用一生来守着它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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