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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完(1/3)
莫维文说:“宁宁在偷懒。*9-5+x\i\a`o,s-h-u\o·.¢c-o\m~”
“啊?”小颖不解。
“这些又没什么技巧,是最最简单的摆盘方式。你志荣叔能用萝卜雕出一条栩栩如生的飞龙,宁宁也会。”莫维文指着那个青山宝塔说,“这个顶顶简单,切几片黄瓜,这个宝塔,你志荣叔自己做了个工具,一根萝卜去了头尾,四面用那个凹凸的刀一切就出来,这个丹顶鹤,萝卜切片,他有竹片制成的丹顶鹤样板,照着画一下。今天这么多桌她一个人,来不及,她的手艺,能把画用在菜上。”
“是啊!宁宁给我们做过,我记得最深的,是那道断桥残雪……”乔君贤一起头,其他人也跟着说起。
叶家大姐夫余嘉鸿站起来举杯,大家一起跟着站起来,余嘉鸿说:“二十四年前,宝如从美国辗转回到新加坡,拜别祖父母,辞别家人,我和应澜送她到港城,她一个人提着箱子,走过了口岸,回到祖国。二十多年了,她回来了,我们欢迎宝如回家。”
庄宝如带着家人举杯:“谢谢大家!”
她能说会道,此刻却不想多说,往事不可追,行业里,国内与国外差距犹如不可逾越的鸿沟。当年选择回来,是不想给他国造航母,想要为祖国造军舰。今时今日,她依旧是这个目标,雨过天晴了,没必要再提。
举杯之后落座,余嘉鸿夹了一块鸭子,吃进嘴里,他惊喜地跟太太说:“应澜,重庆的卤鸭子。”
叶应澜也夹了一块,吃了一口:“是,味道大差不差了。”
“这是樟茶鸭。”乔启明吃着鸭子,“这一红一白尽是巴蜀风味。”
小雅吃了一个琉璃盏虾球,她仰着头,眼泪都要出来了。
叶应漪给外甥女喝茶:“虾球有芥末,第一次吃不习惯吧?”
小雅喝了一口茶,仔细砸吧了一下味道:“其实,还蛮好吃的。”
这时一股带着酒味的奇香袭来,
乔启明猛吸一口气:“这是糟钵头?”
庄宝如点头:“好像是。”
莫维文笑:“肯定是。志荣让囡囡背过这个菜谱。”
乔启明伸出筷子夹起了一块油豆腐泡,吸饱了汤汁的油豆腐进嘴里,肥浓的汤汁出来,香气都能从口腔反向到鼻腔,他咽下连说:“鲜,鲜,鲜!有德兴馆的味道。”
莫维文恨不能为这一块猪肺拍案叫绝,柔润鲜香,一口之后停不下来。/x^g_g~k.s~.~c¢o′m?
庄宝如索性用汤勺,连汤带料舀进碗里,切成片的猪肝和猪心一起吃进嘴里,也是赞不绝口。
在场的那些出身上海的人,吃到一口久违的家乡味道。
在港城或是南洋出身的人,也吃得很欢。糟钵头只要做得好,除去那些不接受内脏的人,是很受欢迎的一道菜。毕竟猪杂从南到北,从东到西,都有人喜欢,潮汕的猪杂粥,北京卤煮,炒肝儿,川渝的毛血旺……数都数不完。
既然是欢迎大妈妈,她就要做一道上海风味,但是上海已经很难吃到的菜,而且乔家人和叶家人都是宁波人,早年也在上海生活。
糟醉风味,本是起源于绍兴一带,伴随浙江商帮在上海呼风唤雨,而风靡上海。
岳宁上辈子看到的糟钵头,都做成了冷糟。查菜谱,五六十年代的老菜谱上是热糟,是个汤菜。用内脏做汤菜,在热气腾腾中,就有内脏的那一股子味道。
北京的炒肝儿、卤煮,走上了另外一条路,市井之内,热腾腾的一碗炒肝儿,就要那一点脏腥味儿。四川的毛血旺则是香辣压住了那股子味道。
上海的这个糟钵头,里面有猪肺、大肠、猪肚、猪心、猪肝,又不会用大量的蒜末去腥,又得热食,要求是汤汁浓、鲜、热、香,不能有腥臭味。
大约也是这个难题,大多数酒家,放弃了热糟,渐渐把这一道汤菜变成了一道凉菜,岳宁就想问,那和糟货有什么区别?
上辈子,有个科技界的上海富豪吃到她做的糟货,在饭桌上说起典故来,解放前在上海滩叱咤风云的大佬,四九年去了港城,想念德兴馆的糟钵头。派了账房先生回到上海,要请德兴馆为他做这道菜。
最后厨师辗转第三国抵达港城,为他做了这道菜。
那位老兄吃着冷糟的肚条说:“不知道这糟钵头到底有什么魔力,能让他大费周章,把厨师弄到港城做菜?”
自己回他:“你别看我,你把我弄到上海,我也不会。”
“我也请不动啊!”
这事本来就过去了,对岳宁来说,他算是个富豪,可如今科技发展太快,今日在风口,春风得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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