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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关键(2/2)
是从根本上来说,魏玉祥和梁剑都没有针对医院的意思。
魏玉祥和医院最后的商量结果是,医院负担老人的所有医疗、丧葬费用,开除黄护士,给付魏玉祥和梁剑精神损失费人民币计10万元整。
魏玉祥和梁剑责对记者保存沉默后来有人问梁剑:当时做这样的决定的时候,你不感到意外么?梁剑是这样回答的:我们不认为作为报复的手段,一定要让一个单位为个人的行为负责。
再说,老人家已经去世了,就算我们再怎么样,也不可能让他老人家活过来。
这个时候,他老人家也一定希望他的死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利益。
这个时候,当时的方法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魏玉祥和梁剑在医院解决问题的时候,纪云天正在忙着为蒋渭南清洗罪名。
经过详细盘问是检察院的两个检察官以后,纪云天知道了,原来,两个检察官是听检察长说的一段话以后才有了调查蒋渭南的念头。
原来,胡兵检察长有一天很意外的用聊天的口气告诉他们:县公安局局长蒋渭南有一天拿了一块价值不菲的玉佩请金匠帮配吊环,明显的,那块玉佩的价格不是一个公安局长能够买得起的。
为了得到办案奖励,两人开始收集蒋渭南得材料。
后来他们查到,最近一段时间,蒋渭南除了拥有价值不菲得玉佩以外,还出面购买了一套住房。
经过访问房地产商,两人发现,蒋渭南所购的住房并不在自己的名下,但是,房中使用的家具的确是房地产商无偿提供的。
于是,他们开始双规蒋渭南。
为了搞清楚事实,纪云天当场要求胡兵找来了金匠。
经过详细的盘问,大家知道了,原来,金匠不过是凭想像认定玉佩是蒋渭南的,正好金匠认识原公安局副局长胡兵,一天吃饭的时候,把这件事当成了新闻说给了胡兵听。
接下来就发生了这些事。
房地产商的事,完全是在双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
所有的人都知道,两个办事的检察官是给胡兵当枪使了,不过他玩得很巧妙,很难有什么破绽,不过了解情况得人知道,当初蒋渭南当了县公安局局长,本来有很多次机会可以升迁,但是他就是不动,这样一来,作为副局长得胡兵也动不了。
为此,胡兵一直怀恨在心,后来,胡兵通过关系调到了检察院,这才离开了公安局。
不过,对蒋渭南的恨一直记在了他的心里,这次的机会,他当然不会放过。
纪云天这个时候也没什么办法,他能做的就是马上恢复了蒋渭南的工作。
但是他知道,胡兵这样的人是留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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