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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喜欢的开篇(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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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垒。趁沙陀人熟睡之际,回鹘人在土堡四周堆满了干柴,然后点燃了火,烈火将整个土堡变作烤箱,里面的沙陀人则统统做了烤肉。

在羊圈里搂着羊睡觉的李熙奇迹般地逃过了这一劫,但厄运并没有结束。回鹘人把他当战利品带回了草原,在他的头上插了根草棒和牲口混在一起公开叫卖。

李熙、“狼孩”,以及另外三个沙陀人被一户牧羊人买去,牧羊人待他们不算十分苛刻,除了喝醉酒时偶尔鞭打他们以外,他甚至称得上很仁慈。

他买的五个奴隶统统活过了半个月,而其他人家的奴隶总是活不到十天就折损大半了,三分之一被饿死,三分之一被打死,三分之一是病死。

人们都说李熙他们命好,但李熙并不这么认为,自己之所以活的久,是因为当惯了奴隶,懂得为奴隶的生存技巧,而非主人的仁慈和慷慨。

和他持同样看法的还有朱邪赤心。

非正常死亡的阴影挥之不去,营地里的奴隶开始酝酿一场暴动,李熙也很想参与进去,但沙陀人信不过他,说唐人惯会出卖朋友,不值得信任。

出于保密的考虑,某日深夜沙陀人将李熙从牛棚里抓了出来,剥光他的衣裳,捆住他的手脚,堵住他的嘴,把他扔到了草窠里,让蚊虫去吸干他的血。

那晚电闪雷鸣,下了一整夜暴雨。

第二天李熙被牧羊人救回去的时候,已是奄奄一息,那几十个准备暴动的沙陀人的头颅穿成一串高悬于旗杆之上,远看如一大串肉葫芦。

暴动失败,他们几乎全军覆灭,据说只逃走了一个少年,名字叫朱邪赤心。

李熙大难不死,因祸得福,他的主人在暴动中被人割断了喉咙,因为没有继承人,他的财产便被充公。李熙成部族公社里的牧羊人。

回鹘人的公社是为孤寡老人设的,族里共同出资出人蓄养牛羊,所得归孤寡老人受用。因为是公共事业,权属不那么明晰,管理远不及私家那么严苛,那段日子是李熙穿越以来过的最舒心的时光。

白天赶着洁白的羊群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放歌,晚上围着篝火喝酒吃肉跳舞,年轻貌美的回鹘姑娘热情奔放,总是能恰到好处地慰藉你的孤独。

这种甜蜜的真实常让李熙感到不安,自己跨越千年而来,真是为了这一刻的虚幻?甜蜜的假怎敌得痛苦的真,过惯了倒霉日子的李熙在不舍和不安中又迎来了痛苦的真实。

某日,一伙凶狠野蛮的室韦人袭击了他的羊群,俘虏了他,他又成了室韦人的奴隶。

室韦人在每个奴隶的胸脯上打上烙印,李熙因为被认定为唐人,受到了室韦人的特别关照在他的前胸和后背上各打了一个烙印。

奴隶身上的烙印还没有结痂,室韦人就自食恶果了。因为越界抢掠财物,他们受到了草原狼族契丹人的惩罚,给李熙打烙印的那个室韦人现在也做了奴隶。

契丹人让他穿上花花绿绿的女人衣裳,登上柴堆一边跳舞一边演唱祝福的歌谣。

那堆柴足有一人多高,李熙起初以为让室韦人站在柴堆上,目的是为了让台下观众好看的清楚点,后来才知道契丹人原来是另有妙用。

草原狼围坐在一起,边饮酒,边欣赏室韦人的歌舞,不时地发出欢快的笑声和真挚的赞美声。不时有人丢给室韦人一块肉骨头或半杯残酒作为奖赏,室韦人为自己得宠而雀跃,歌舞的十分卖力,曲终人将散,几个喝的醉醺醺的契丹人递给室韦人一支火把,示意他可以把脚下的木柴点燃了。

室韦人无奈地接受了他们的提议,在烈火中实现了永生。

契丹人把李熙、骆驼和马一起送到了与大唐交界的边境市场上,在他那乱蓬蓬的头发上插了一根木棒。李熙有一副好身架,牙口也轻,还懂得几门手艺,契丹人给他标了个高价,这让李熙一度欣欣然有些发飘。

可能是因为价格太高,或其他什么原因。

李熙一直有价无市,迟迟难以出手。

望着同伴们一个个觅得新主人,李熙心焦如焚。

契丹人分析后认为李熙卖不掉的原因很有可能与室韦人留下的那个烙印有关,那个烙印有些类似唐字里的“死”字。

“死”,多么不吉利呀,谁愿意花钱买个“死”字回家呢,多晦气呢。

于是契丹人仁慈地决定为李熙除掉这块带有侮辱性质的烙印,但究竟是用刀把整块皮剥下来,还是用火把烙印烧烂,亦或是再烙一个更大的标志遮挡旧标。

主人们为此争执不下,最后竟动起了刀子来,结果主张用刀子剥皮的哥哥死在了主张用火的弟弟的刀下。

寡嫂带着嫁妆下嫁小叔子的同时,宣布这个前胸后背都烙有“死”字的人是个不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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