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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种田、养鱼、奔丧(修订)(1/3)
说完这几句颠三倒四的话后,李熙就宣布“始兴县公审公判凌大等八人犯罪团伙大会”现在开始。-s¨o`s,o/s¢h′u~.+c,o,m\公审公判大会持续了三天,在法律的阳光照耀下,凌大狗等八人无处藏身,除陶暮秋外皆判死刑,除封六狗在逃通缉外,其余七人皆押解韶州复审、监押。
本来,光凌大狗率众焚毁县衙和攻打县衙大牢一项即可判处凌大狗等人死刑,并立即执行。不过鉴于岭南各级官员都在为赈灾和迎接检点廉察使团而忙的焦头烂额,李熙实在没好意思把八狗攻打县衙的事捅上去,免得新任韶州刺史说自己不识大局,乱捣蛋。
“八狗”是以贩卖人口,杀伤人命等罪名上报的。
“八狗”在韶州作恶多年,倚仗地利之便,横行无忌,不大与官吏勾结,致使整个韶州官场没人愿意站出来替他们开脱,收买的几个眼线,或因职位卑微说不上话,或已被供出拿下。韶州复核很顺利,司法参军只有一个疑问:“陶暮秋为何不判死罪。他是八狗中的老五,手上是沾有人命的。”
李熙对此回答说:“陶暮秋杀的是蛮人,并非我大唐臣民,此外他在抓捕凌老大等人的过程中协助官军建功,故而免其死罪,流放幽州充军。”
司法没意见,具文呈报刺史,刺史叶堂年富力强,公正清廉,刚到韶州,正忙着搬家,闻听有这么一桩长脸的大案子,仔细问了经过后,就报去广州,节度使崔咏正为各地灾情闹得焦头烂额,听说始兴县抓了个几个人贩子,懒得看,问推官证据是否扎实,推官说扎实,崔咏即转回州里同意其呈送刑部复核。
一口气要杀七个人,刑部以为兹事体大,提到长安交大理寺复审一下比较恰当,大理寺表示岭南路远,监押犯人多有不便,况且岭南正值多事之秋,乱世当用重典,大理寺现有官员在岭南办案,可令其复核此案。大理寺那位官员正忙的昏头昏脑,接到转来的卷宗放在公案上就给忘了,直到一个月后,大理寺来文询问复审结果,他才想起来,连夜翻看卷宗,觉得各项证据都算扎实,遂回文本司表示同意判决结果。大理寺移文刑部,刑部办结公文,复文韶州同意判决凌大狗等七人死刑。公文到达韶州时,距春分只有一天了,唯恐夜长梦多,韶州连夜办结手续,二日正午开刀问斩。
李熙在审讯凌大狗等人时得知,在韶州掳卖妇孺到外地的不仅是“八狗”,“三狼”也有参与,只是他们规模闹的小,手段更隐蔽,不易为人察觉罢了。
对此,李熙放出话,让郎家三兄弟知道,自己手上握有他们的证据,让他们尽早收手,免得大家面子上都过不去。!s¨a!n¨y¢e\w\u-./o/r·g-
刚打完八条“狗”,李熙觉得自己得喘口气才能打“狼”,疲劳作战要不得,何况“狼”的后面可能还有匹大老虎要打呢。
劝课农垦、征缴赋税,编造户籍,躬亲狱讼,分派差役是为县令的五大职掌,除“八狗”是李熙上任烧的第一把火,这把火烧的漂亮,为李熙赢得了声望和民心,也为他即将烧起的劝农、编户这第二把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劝农的前提得有农,始兴县在册农户八百七十五户,此刻至少有七百户在韶州城下喝粥,眼看已是春分,这些人还是赖在韶州城下不走。人误地一天,地误人一年。耽搁不得,在与曲江县令付良碧、录事参军陆产、司仓参军闵蓉、司马参军和新任司士参军张思商议后,李熙开始了他的“劝农回乡”工作,他一面在始兴县设立两处粥棚施粥,一面请吕欢喜帮忙“劝”农人回乡务农,农人不堪乞丐骚扰,又听说家乡也在施粥,这才挥一挥衣袖留下一堆垃圾后恋恋不舍地离开了韶州城。
李熙察看过户籍田亩,发现始兴县的农田百分之七十九掌控在百分之六的人手里,一等良田全部掌握在赖姓为首的六大家族手里,三等以上良田的八成掌握在赖姓等十九户大豪手里。这其中赖世荣一户占地万顷,田庄十九庄,霸占了始兴县城周边所有的肥美良田,山川湖泽。
他一户拥有的在册奴婢即有一千二百人,不在册的奴婢数目是在册的十倍以上。赖世荣家在册并缴纳赋税的田亩数共八百七十亩,即便如此他还经常拖欠粮款。
李熙明白了农人为何宁肯在韶州城下喝粥也不肯回乡,回乡无田可种,自家的三五亩地再怎么营务也难保一家老小生活,累死忙活,一年忙到头也是喝粥的命,与其如此,还不如窝在城下喝朝廷救济粥来的舒坦,至少不必劳力劳心了。
内地州县也有大户侵占田亩,小农无立锥之地的情况,这也是大唐先前施行的租用调制和府兵制之所以垮塌的原因所在,人无田产,立身不稳,或归附大豪,或四处流浪,户籍所载的人口多是虚空,征不到粮,抽不出兵丁,制度也就无从施行下去。
怎么办,李熙就此事在提篮观和张龙、赵虎、玉贞子、鲁焰焊、郁秀成等人商议了一整天,却难有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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