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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之二:绝仁弃义(3/4)
人中,简直是乱套了。辈份的高低,不是按照资历、长幼、入门先后来排的,而是根据拳头大小来定的。今天你比我强,我喊你前辈,明天大家实力一样了,就变平辈了,后天我比你强了,你得叫我前辈。
比如第二百一十五章《炼丹与筑基》中,跑跑在地火屋里筑基成功出来,门口的丑汉发现后,“倒也乖巧得很,立刻点头哈腰地陪笑着,连称呼也由以前的师弟,马上改成师叔了”。
再比如第七百零六章《雷万鹤的震惊》中,跑跑按以前的叫法,称呼“雷师伯”,雷万鹤脸上红白神色变了数遍后,终于苦笑一声后说道:“师伯这称呼,雷某万万不敢当了。韩前辈既然已经进阶元婴期,那就是晚辈的前辈了。”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儒家对于“礼”的讲究是十分严格的,象凡人这样以拳头大小论辈份的做法,是对“礼”的极度藐视和彻底颠覆。
看完贫道以上分析后,有些道友恐怕会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们追凡人那么久,原来它的主角居然是一个“不仁不义”,而且“无礼”的货色!
是的,没错,跑跑就是这么一个货!
既然这样,有些道友可能会说了,象这种道德败坏的垃圾,我们还追他干嘛!
这种说法就错了。跑跑是不仁不义,而且无礼,但你不能说他道德败坏。他不遵守儒家的道德,是因为他另有标准,他符合道家的做法,下面我们以《道德经》中的观点来论证。
老子对于“仁”、“义”、“礼”都是反对的,看看他是怎么说的:
《道德经》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道德经》第十九章。。。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道德经》第三十八章。。。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老子认为,简单一点讲,道就是天地法则,德就是万物天性。讲道德,就是做事要符合天地法则和万物天性。老子反对把“仁、义、礼”作为人们的行为标准,因为他觉得这些东西既不是天地法则,也不符合人的天性。
首先,天地法则中没有仁的说法。世间各种生物之间,是一个完整的食物链,植物从泥土里吸收营养,在阳光雨露的滋润下,茁壮成长;食草动物吃植物长大;低级食肉动力吃食草动物;高级食肉动物吃低级食肉动物;高级食肉动物死了,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腐烂后又重归尘土,完成了一个小小的循环。所有的生物,都处在吃与被吃的链条中,你不让它吃,它必死无疑;你不让它被吃,食物链中在它上游的生物必死无疑。作为一种生物,它要存在于世,必然是以牺牲其它比它低级的生物为代价的。天地法则中,哪有可能讲“仁”?
所以根据自然法则,从逻辑上讲,儒家提倡的“仁”本身就是狗屁不通。
人类社会其实只是自然界的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人的身上,依然存在着许多动物的特征。在人的天性中,自私是天生的,怎么可能“爱别人胜过爱自己,爱父母胜过爱子女”?
所以儒家提倡的“仁”,完全是孔夫子的美好愿望,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性。之所以在历史上会成为传统主流思想,被一再提倡,只是因为统治者寄希望以此使读书人成为酸儒,把狮子改造成绵羊,便于驾驭。
其次,天地法则中没有是非一说。老子认为,矛盾的事物其实是相互依存的,没有恶,哪有善?没有丑,哪有美?你想绝对分清善恶、是非、对错,是不可能的,天地间根本就没有这种标准。所谓的是非标准,其实是人定的,里头大有问题,实际上执行的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那一套,为什么说“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就是这个道理。谁是正义的,谁是邪恶的,其实都是赢的人说了算。《道德经》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比如唐朝著名的“玄武门之变”中,李世民杀了哥哥李建成、弟弟李元吉,兄弟间自相残杀,肯定不能说它对吧。但你看《隋唐演义》中,硬把李建成、李元吉说成阴险小人,李世民杀兄之举,就变成了“大义灭亲”,就符合了儒家的道德标准,而在很多史书中记载,其实李建成是一个很不错的人。这样的做法,只能说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又比如《九鼎记》最近一章《一饮一啄》中,明明是滕青山想抓董哲紫来换取自己需要的石刻,番茄偏偏要编出一个董哲紫残暴不仁的理由,来显示主角行为的正义。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历史上有多少人物,被泼上污水,无法清白?历史上有多少事件,被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所有这些,都源自于儒家的“义”,源自于人为的是非、对错、善恶标准,源自于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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