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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民族忠魂(2/2)
辞!”
那位脖子上架满利刃的汉族母亲大声回喊:“威豪(赵苞的字)!每个人有自已的命运。
不能因为母子私情而坏了忠义节操。
你努力吧!”
母亲话音刚落,赵苞就下令进攻。
鲜卑酋长原以为赵苞这个孝子会为了使母亲活命而投降的,没有打仗的准备。
经赵苞率军冲杀,鲜卑人阵脚顿时大乱,残兵败将一路退到燕山以北。
鲜卑酋长在溃逃的路上,杀了赵苞的母亲和妻子。
孝子赵苞胜利回师。
他将母亲、妻子的尸体装殓在棺柩里,泣血祭奠,之后向朝廷上奏本章,乞求允准自己护送母妻棺柩归葬故里祖坟。
汉灵帝派使臣前来吊唁,并下圣旨封赵苞为隃侯(隃,音隃,地名,在今清河附近)。
赵苞回乡办完丧事,对乡亲们说:“吃俸禄的官员如果因为私利而逃避职守不算忠,牺牲母亲而保全忠义节操不算孝。
在忠孝不能两全的情况下,母亲为我而死,我感到非常惭愧,还有什么面目活在人间呢?”
不几天,赵苞呕血而死。
在汉代,忠孝问题的意义与在今天很不同。
今天的读者或许会要联想到“恐怖主义”或“民族大义”之类,但这两样,在那时都不存在。
而重要的,是母亲被劫一事。
古代,“孝”在价值观中的地位数一数二,陷父母于危境,甚至死亡,是不能考虑的事情。
类似的难题经常发生,尽管不都如赵苞的处境那样极端。
君权与父权,忠与孝,家与国,难道是天生的冤家?楚国直躬的父亲偷别人的羊,直躬去告发。
孔子认为这样不是正直,而“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才算正直。
强调君权的韩非子不同意孔子,他还看到了孝与忠的不可调和,说“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而“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
后世则有人说,在家为慈父孝子,在国必为贪官污吏,――你把公家的东西都搬到家里来,算不算一种孝顺呢?该怎样协调这些关系?在春秋时代,家是高于国的。
著名的管仲,一打仗就当逃兵,这样的行为也能得到原谅,因为,按鲍叔牙的解释,管仲不是胆怯,而是家有老母。
伍子胥过昭关,借吴兵以伐父母之邦,来报私仇,当时的人觉得他是正当的,司马迁还赞扬他“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
秦汉以后,天平越来越往君权的方向倾斜。
“忠”的概念发生了变化。
以前,“忠”的意义广泛,后来只指对皇帝及其家族的忠诚;以前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包含双方的义务关系,后来变成单向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孝呢?汉人编了一本《孝经》,在里面,什么都成了孝,“孝者所以事君也”,“事君不忠,非孝也”。
书应该叫《忠经》才对。
同样是汉人编的《礼记》,讲打仗不勇敢就是不孝。
打仗勇敢固然很好,但这和孝有什么关系?汉人在设法模糊忠与孝的冲突。
但这种冲突毕竟没办法给全抹掉。
一方面,君主的统治是仿照父权建立起来的,把父权否认光了,君权何所依傍?另一方面,个人生活,家庭关系,都是如此强大的事实,怎能视而不见?所以赵苞的处境,依然没有一种两全的出路。
刘邦说“幸分我一杯羹”,在汉代给吹捧为“不以父命废王命”。
但刘邦是皇帝,赵苞不是,怎么敢那么说?宋代的哲学家程颐,给赵苞出了个主意,说他可以先辞掉辽西太守,再以私人身份去鲜卑人那里赎回母亲。
这个主意在实际中全不可行,而且也没有触到问题的实质。
看另一个更鲜明的命题:假设君王与父亲都得了一种重病,而只有一丸药,只能救一人,那么,该救谁呢?这个问题是曹丕提出来的。
程颐肯定知道这个命题,但没有回答过。
忠孝冲突,揪扯了好几千年。
孝,以及与之对应的宗法结构,是古代唯一能平衡中央集权的东西,但当君权越来越强大,“忠”越来越被强调时,与之颉颃的“孝”越添进些可怕的内容,――割大腿肉来给父母治病,这样的人,到唐代已至少有三十多位,到后世则更有刺心截肠、剔肝抠眼等等,十分恐怖。
为什么会走到这样的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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