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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1/5)
郑瑶圃
郑瑶圃,闽县人,归贡生林材,广文琼树之母也,有《绣馀吟草》二册。上册律赋二十一篇,下册骈体文三篇,古近体计一百六十馀首。陈秋坪先生序云:“曹惠班东征有赋,诗则无传,苏若兰织锦成诗,赋则未备。安人兼兹二者,自是专家。盖劝教诸儿驰名古学,欲伸赋手,须费文心。先示格律以为程,预构楷模而取则,抽黄俪白,行行组五色之丝,戛玉敲金,字字协八音之奏。”皆纪实语。余抄吾《闽闺秀诗》,又摘其佳句若干为诗话。如《梅花》云:“一片暗香春有信,几枝疏影月无痕。”《桂花》云:“汉殿香飘金母袖,月宫浓染素娥衣。”《梨花》云:“魂飘深院溶溶月,影隔疏帘薄薄云。”《水仙》云:“金盏晓分朱槛露,画屏宵伴玉楼人。”《芍药》云:“金带围开丞相宅,玉盘盂供老僧家。”《武侯》云:“南阳早料三分业,北伐犹勤六出师。”《铜雀台》云:“文章邺下全家艳,香履床前百岁灰。”《景阳井》云:“辘轳转到庭花尽,栏槛围来璧月空。”清词丽句,可以入历代吟谱中。
陈若苏
陈若苏,为侯官布衣贤开之女。贤开有道学之名,故若兰幼明大义,通诗文,归余友廖佩香秀才(英)。乐志安贫,伉俪甚笃。未几,佩香死,守节抚孤,备极哀苦,而玉树双折,闻者伤之。余宦游在外,间以俸馀恤之。若苏寄呈诗稿一帙,中有《割耳自述》绝句云:
持刀割耳吁苍天,但愿书香绍昔贤。
矢志抚孤如此苦,须知残毁即求全。
又有《示儿》绝句云:
藁砧望断久凄然,岂有人甘失所天。
意决相同时日死,祗应抱恨不同年。
余初弗详其事也,而卷末有附录余从兄曼云编修诗,始悉其颠末,因亟录出以贻观者。梁运昌《纪苦节诗》序云:“故友上舍生廖佩香之妻陈氏,夫亡后截去一耳,闻其以勖儿学故,未详也。断耳失去九载,旧腊复得于神龛中,则俨然坚固不坏,是可异也。甲戌三月,为佩香殁之十年,陈以男女既长,思遂殉夫之本志,将以夫亡日投缳。其子持所为诗示余,余觉而惊怛,急以辞授其子止之,幸而得已。此二事初不必尔,惟贞而悫者为之。然于节亦苦矣,乃为《纪苦节诗》二首,以存其事实,将使后之志乘,于贞妇有述焉。”诗云:
误读列女传,割耳仪贞嫠。
本无逼迫患,为勖十岁儿。
枯胔置空龛,虫鼠不敢窥。
岂翳金石质,九载色莫移。
我昨闻此事,涕流为嗟咨。
上天耀白日,不照寡妇帷。
大地回春气,不暖寡妇楣。
独把一寸心,冷绝含金痍。
微微一寸质,神鬼交守之。
石心既不转,玉质终难窥。
房妻与韦母,合并知在兹。
传语痴儿痴,莫孤慈母慈。
又云:
夙有殉夫志,子幼家复贫。
却思相寄托,内无期功亲。
黾勉自养视,饮孽含酸辛。
今年三月尽,夫殁刚十春。
长男已二十,弟妹能抚循。
无母儿可活,母欲捐其身。
作诗明所志,待尽夫亡晨。
厥子持示我,读之惨惊神。
唯思守义者,可以大义陈。
有男未成名,有女未成姻。
夫人事未了,岂是殒玉辰。
九原不相见,此死为何因。
九原倘相见,转恐贤夫嗔。
男婚女嫁毕,夫人发如银。
宁闻老嫠归,随夫人幽窀。
所以古制礼,常称未亡人。
朝廷树棹楔,唯理旌霜筠。
守贞乃可贵,从死非所珍。
弃绝儿女恩,况又非慈仁。
嗟嗟贤明嫒,闻义乃能遵。
独缫寡妇丝,哀机闻四邻。
洪龙征
洪兰士,美鬒发,长身玉立,貌清严如寒冰,议论常出人意表。余曾从外家一见,复从苏年师案头见其诗纸,题为《病中谢苏年伯父遗兰花》。诗云:
几朵名花惠意深,胆瓶高贮避炎侵。
爱花也似怜儿女,障雨迎风苦费心。
末署“犹女龙征拜呈”,有“仆本恨人”一小印,小楷书亦清挺可喜。继复读(原缺一页零十行,约六百十六字)诸书,一言一步,亦防非礼,诸舅恒笑之。惟理学外从叔祖陈贤开先生,每见议论意日,常蒙许可,则兰士固儒也。兰士儒而孝矣,则仙之可知不可知,盖不必论也。进士言兰士母孕时,梦室入龙,五采烂然,及娩又梦,故名曰“龙征”,则余又乌从而知之。
陈瑞璧
陈瑞璧,闽县人,居南台。家有帆影楼,台江形胜,尽收眼底。瑞璧幼读书其下,聪慧解吟诗,有《灯月》词云:
明明月在天,簇簇灯在地。
灯月不相接,流照岂殊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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