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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喜欢的开篇(2/17)
熙就忍不住要向金老先生吐槽两句:
非是晚辈后学不尊敬您,实在是您伤晚辈太深!不错,您是暗示过丐帮里并非个个都是行侠仗义的好人,但您也说了,那些人都是浮在上层的野心家和中层腐败堕落的官僚,至于底层的人民群众还是淳朴的,善良的,行侠仗义的,锄强扶弱的,劫富济贫的,古风犹存的。
可为毛我遇到的丐帮弟子专打街头的流浪汉呢?
饿昏街头,让人当成乞丐已经够惨了,已经是人间悲剧了,好心人施舍了半碗剩麦饭助我充饥,何来一群丐帮弟子夺我的碗,抢我的饭,还要把我当作沙包练?
金老先生,您这不是在误导我吗?若非您的误导,我怎会眼见一帮乞丐朝我冲来,我不跑反而笑脸相迎,把热脸往人冷屁股上贴?我视人为亲人,人当我是仇人。
那通胖揍,我挨的好不冤枉。
李熙每每想起自己被一群丐帮弟子当街群殴时的情形,心里就万分痛苦,那天若不是一位好心的老夫人替自己说了句好话,莫说乞丐头目康老大能收自己做小弟,只怕连命也没了,即便不死也要落个终生残疾。
李熙已经记不清那位慈祥可亲的老夫人的音容相貌了,她救下自己那会,头上的血不停地往下流,糊的满脸满眼都是,在一片殷红色中,自己只隐隐约约地看清了她的半张脸。倒是她身边的丫鬟姐姐长的水灵灵的,给自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丐帮的康老大当然不是什么善人,他肯收自己当小弟全是看在老夫人赏了他两贯钱的份上。老太太信佛,相信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所以舍下一笔钱救了自己。她身边的那位水灵灵的丫鬟姐姐则又另外舍了一副手镯让康大了收了自己。
康老大虽然不是东西,但跟他的那段时间,自己也算衣食无忧,也不受人欺负。
要说做乞丐一点好处也没有,那也不尽然。在李熙看来,当乞丐最大的好处就是心闲,除了一张嘴,一身衣,其余的什么都不用操心,一天两顿饭吃过了,找个墙根一蹲,捉虱子晒太阳,拉呱,闲扯淡,有啥要操心的呢,没有。
李熙就是在蹲墙根捉虱子晒太阳的过程中跟帮中兄弟学会的唐国话,入门的是日常用语三百句,第一句是:“好心人,可怜可怜我,赏口吃的吧。”这句话最实用,李熙学会的最快,说的最流利,用的也最多。
第二句是:“佛祖保佑,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这句话也很实用,但用的不多,通常是在第一句话起作用后才能用的到,使用的频率大概是第一句话的百分之二十。
李熙学的第三句话是:“操你娘!回家路上遭横祸,下到地狱鬼不收。”这句话比第二句话更实用,一般是在第一句话不起作用时使用。
有此三句话打底,李熙总算在丐帮站稳了脚跟,经过半个月的考察,康老大决心提前给李熙转正,收为凉州丐帮城西地字坛的正式弟子,免费赠一绰号:“肉头闷葫芦”。
有了丐帮弟子这个身份,李熙就经常有机会用到他学的第四句话了。
这第四句话是:“风紧,扯呼!”
这句话通常用在自己和同伴们替天行道面临挫折时,为了保存实力、继续奋斗,而不得已才使用的一句话。
李熙练熟这句话后,就追随康老大在城里城外做了许多劫富济贫的侠义之举。
不过后来也是因为这句话才促使他下定决心离开丐帮,金盆洗手,退隐江湖。
事情是这样的,某日风和日丽,康老大闲来无事决定带着一票弟兄到城外常家庄走一遭,踏青之余,顺便做件替天行道的侠义之举。
想那常家家主常百万本是个土豪劣绅,拿他些浮财周济贫苦百姓岂非快事一桩?
那天康老大的小妾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儿子,人逢喜事精神爽,精神爽时狗都沾光,康老天一时高兴,临时起意决定重用李熙,让他发挥身高体壮的优势,做“运财童子”的特别助理,负责将弟兄们劫来的不义之财从墙内运到墙外。
康老大瞅准常家老少去祠堂祭祖之机,悄悄地带着李熙等一伙八人在常家后院土墙上打了个洞,他带头钻进常家大宅,干净利索地放倒了三条肥壮的看门狗,放了血,斩去四爪,令刚走马上任的“运财童子”特别助理李熙将狗儿背出庄外,挖个坑先埋掉,待天黑再寻机刨出来扛回大将军庙烹煮了打牙祭。
李熙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康老大对此很满意,立即提拔他为与“运财童子”的副手“捉金童子”,负责将从常百万家找到的不义之财由盗洞里往外递送。
老大亲自捋袖子上阵,大伙哪有不卖力气的,各就各位后就立即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撬的撬,搬的搬,扛的扛,运的运,忙的是不亦乐乎。
忽然
留守在墙外放风的小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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